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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1、老年人若要入住本公寓,请在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与家属协商同意后,签订入住协议书,正式入住本公寓。


2、老年人入住公寓后,请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及有价证券,大额现金请交付亲属或本公寓办公室保存。若有丢失,本公寓恕不负责。


3、入住时请将自己携带的自用品做上记号,被褥、枕头、衣物等生活用品则可以绣上自己的名字或记号。


4、入住时请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能证明送养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入住老人的身份证原件、体检表、病历(如有的话)以便能如实填写入住申请表。请家属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等)。


5、入住时请提供老人入住前3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等的体检证明。若未能提供,本公寓可负责安排老人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6、入住时送养人请在本公寓预存备用金1000元,以备不时之须,请送养人保证备用金在1500元。老人离开公寓后,将凭收据如数退还。因备用金不足或未交而造成的后果,本公寓恕不承担。


7、入住前家属和入住人请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人请在入住申请表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于精神病、传染病、心血管病等各种老年疾病请如实告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寓恕不负责。


8、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取暖费、空调费、过节费、医疗费等。若对饮食、住宿有特殊要求,请及时跟公寓方面提出,另行计费。


9、入住老人如连续离开公寓5天以上,我们将退还伙食费和服务费,其他费用恕不退回。


10、本公寓将在每月初(1—5日)收取费用,请按时交费。


11、请不要在老人休息时间(21:00—7:00)探望老人,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以不影响别人休息为标准。


12、老人登记的电话、住址如有变化,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寓。避免因找不到送养人而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13、老人在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症、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送到医院救治,只留在公寓养护,送养方必须在入住协议基础上签订附加条款,对老人病情或意外事故,由送养方承担。


14、由于送养人的关系,老人因病重未能到医院抢救,病故在公寓,当月另行收取临终关怀费。


15、老人在公寓如有必要服用药品应告知公寓方,以便安排专人管理观察。


16、本公寓设施齐全,请老人不要在住处使用电器、燃具、刃器及会危及到自身及旁人人身安全的器具及设备。


17、老人家属应支持公寓的管理工作,对于送养人未尽到瞻养义务和责任,公寓有权单方面终止入住协议而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8、如果由于老人的身体原因需要变更护理级别时,护理费用相应变更,请送养人务必同意,否则发生意外,公寓方面恕难负责。


19、鉴于入住老年人均为成年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公寓方面要求老人外出时应进行外出登记并在老人家属同意后方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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