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社会福利院入住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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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21 20:17:02
- 我来说两句
一、老人、家属或单位来院与老年服务中心联系(2285765),了解入住事宜,熟悉入住须知。
二、由休养老人家属或单位向中心提出入住申请。
三、由监护人送老人到指定医院查体,传染病、老年痴呆患者、精神病请勿入住。
四、监护人将体检表交到中心,由中心审查是否符合入住条件。
五、符合入住条件的,填写《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及《入住人员病史表》,填写要真实无误。请家属阅读《老人须知》。
六、老人按规定试住一周,一周后确定目前老人身体状况及代养费标准,并补缴代养费用。中心与符合条件老人的监护人签订《休养老人入住协议书》,要求老人所有监护人参加,并携带各自身份证及老人身份证,双方约定入住事宜。
七、出院时,请老人及时结清代养费和医药费,工作人员欢送老人,老人房间切除电源,进行消毒处理,包括通风、晾晒被褥、消毒地面家具、换洗床上用品,准备下一位老人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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