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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康保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1.入住条件

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抡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3)严重防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5)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2.入住程序

到办公室提出入住申请,携带老人的身份证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根据老人实际身体状况和体检资料综合评估,若符合入住条件,则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尽快安排床位,并发入住通知书。双方签定自费入住协议书,并到财务科交纳所需费用,老人入住公寓。

3、不宜携带入公寓的物品

1)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及宠物等

2)易燃、易暴、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维护公寓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架,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仪表整洁,穿着得体,注意自身文明形象。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能借贷。

10)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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