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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张桥敬老院老人入院须知


一、入院对象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且拥有上海浦东新区户籍的公民(金桥镇本地户籍优先安排)。


二、入院流程


1、入住老人须本人或家属自愿提出申请入住我院。


2、院方调访,与入住老人面谈,以确定老年人是否符合入院条件。


3、符合入院条件且有床位时,老人须于所在区段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表、胸透、心电图;化验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血脂、肝肾功能、二对半、脑CT、骨密度)。


4、院方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体检材料及老年人实际状况确定护理级别,审批及办理入院手续。


三、入院须知


1、入住老人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养老机构入住协议书和相关材料。


2、入住老人须遵守《养老机构入住协议书》相关条款,如入住方未如实提供信息而造成的一切经济、精神损失均由入住方承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1)患有传染病在发病期间;(2)患有严重精神病,对其他老人有人身伤害隐患的;(3)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3、入住老人的生活必需品如被褥、洗漱用品等,本院在入住时为您提供,入住老人如因大小便失禁者请自行携带(或购买)尿布和卫生用品。


4、入住老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入住老人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及时联系,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老人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自行承担。


6、入住老人自入住起7日内为试住期,在此期间入住方或院方违反《养老机构入住协议书》中的条款而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养老机构入住协议书》的,敬老院可按照入住老人离院前发生的相关实际费用收取。


7、入住老人如发生疾病,需要家属及时自行领到医院救治,返院时将出院小结交与医务室备案,如老人或家属隐瞒病史和家庭情况,我院一旦发现,将老人送回原居住地。情况特殊时须要做出书面说明。


8、检查是否有褥疮,皮肤病,若有此类疾病,离院就医待老人完全康复后方可入院。


四、收退费标准


1、入院当月如老人在院里生活时间不足15天(含15天)的支付半个月费用(床位费、护理费),超过15天的,应全额支付整月费用。


2、请假外出(包括生病住院)不足1个月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全额支付。满1个月的,床位费应全额支付,护理费可按日支付。伙食费等费用按照实际计算。老人请假5天(含5天)以上伙食费均照实退还。


3、连续请假外出超过60天,院方不再为其保留床位并自动解除合同。


4、对老人的护理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健康原因护理级别需要变更的,对相关费用适时进行调整(提前一周告知)。


五、备注


1、入院需交医疗应急备用金2000元/人(离院时退还);


2、入院收取一次性生活用品代办费700元/人;


3、入院老人所需携带物品如下:(1)个人替换衣物;(2)牙具一套(牙刷、牙膏、牙杯);(3)毛巾两条;(4)防滑拖鞋一双;面盆两只;(5)卫生用纸、肥皂、梳子、茶水杯;(6)老人身份证(正反面)、担保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老人一页)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7)健康体检表。


4、院方提供生活物品如下:(1)被套两条;(2)床单两条;(3)枕套两条;(4)垫被一条;(5)盖被一条;(6)空调被一条;(7)枕芯一只;(8)毛毯一条;(9)席子一条;(10)枕席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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