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爱林居托老中心入住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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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21 14: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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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住时,须经住者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订入住合同。
2、入住人员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近期照片2张、近期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医院)。送养人应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和生活习惯。如实介绍既往病史及脾气秉性,如实填写有关档案材料,不得隐瞒。
4、入住人员必须为无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如被查出有上述疾病,通知家属立即接回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摔伤、打人、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5、入住人员的基本设施被褥、洗漱等用品均由本院提供;需交一次性入住费,只需携带自己的衣物方可。经协商同意可自带部分自用器具。
6、每月按时交纳当月的生活服务费。
7、入住者应遵守国家法律、公寓作息时间、规章制度,踊跃参加集体活动。
8、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请妥善保管。
9、送养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应及时联系,若有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家属和送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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