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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农村敬老院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热爱敬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将敬老院建设成一个团结、活泼、服务优质高效的集体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掌握院民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6、加强对财务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加强安全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为敬老院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7、抓好院内经济,改善在院老人居住环境,提高老人生活水平。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8、抓好敬老院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等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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