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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吉祥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一:入住条件


北京市平谷区吉祥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本人自愿,家属签字,符合入住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入住,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的。


2、患有传染疾病的,患有精神病、严重老年痴呆、隐瞒病史的。


3、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未缴费的。


5、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休养的。


二、入住程序:


1、本公寓坚持入住自愿,退住自由的原则。入住修养人员提出入住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其送养人(保证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休养员健康状况陈述书、入住登记表,及一个月内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内科、外科、肝功能、精神等),根据休养员实际身体状况和体检资料综合评估,若符合入住条件,确定休养员的服务等级,双方无异意,公寓将尽快安排床位,双方签订自费休养合同,并到财务科交纳所需费用后,入住本公寓。


2、入住时需自带日常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换洗衣服,不能自理的休养员还需自带便盆、尿不湿、纸尿裤等生活必备品。所带物品入住时与公寓方共同清点登记。


三、公寓内禁止带入或使用物品:


1、为防止火灾发生,休养员在入住期间,不得私自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熨斗、酒精炉、煤气炉、微波炉、电褥子、电取暧器等。如需自带电冰箱,需向公寓方提出申请,另行收取电费。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禁止携带进入公寓。


3、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休养员不得携带管制工具或利器入住。公寓方值班室备有公用刀、剪等,如休养员需要,可向有关护理员申领,用完应及时归还。


4、本公寓禁止带入一切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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