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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社会福利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单位共设岗位14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21.43%;专业技术岗位10个,占岗位总量的71.43%;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7.14%。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1.43%。主系列专业技术为医护、康复、特教系列,设置数为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0%。


(一) 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具体设置如下:


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1个,副院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10个。其中,七级1个,八级1个,九级1个,十级1个,十一级3个,为十二级3个。具体设置如下:


医务室(内设机构)共设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七级主治医师岗位1个,八级医师岗位1个,九级护士岗位1个,十级护士岗位1个。


儿童服务部(内设机构)共设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一级特教岗位2个,十二级护理岗位1个。


老人服务部(内设机构)共设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一级护理岗位1个,十二级护理岗位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1个。其中:五级工勤技能岗位1个。具体设置为:


办公室(内设机构)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五级厨师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负责管理院内行政事务;负责制订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培训;负责职工政治思想教育。


任职条件:九级职员一般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社会福利工作5年以上,有行政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政治素质较高、事业心强、有能力、有开拓精神、懂经营、会管理。热爱老年人和儿童服务事业,热心为老年人和儿童服务。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负责对入住儿童、老人的防疫保健、病人康复护理、体格检查评估、儿童特殊教育等服务工作。


任职条件:十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10年以上医士、护士工作;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5年以上儿童教育、护士工作;十二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关护理工作经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负责在院老人、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


任职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原则上具有五年以上厨房工作或相关工作经验。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在职工大会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人员申请应聘,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竞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


(四)确定拟聘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交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处理。


(六)报批与核准: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七)签订聘用合同:对核准后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邓木旺(副局长)


副组长:邓家全(局办公室主任)


    沈学军(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成 员:张群英 何相平 曾水林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2、负责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3、制订竞聘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将方案提交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形成本单位竞聘方案。


4、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5、量化打分。组织对资格审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要求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上报岗位设置审核表,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已完成首次人员聘用工作,不再开展进行聘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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