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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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17 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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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费
(1)按公寓制定的房间收费价格表,按月收费。
(2)缴费时间:每月1日-5日到公寓计财部按时缴纳。
二、生活费
(1)入住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按200元测算,超支、节余自定。
(2)凭入住通知单到公寓计财部购买餐卡或餐票,餐厅设价格表。
(3)入住人员根据个人饮食爱好、日常生活习惯向餐厅服务人员提出建议,制作特殊菜肴和品种,餐厅按规定价格收取费用。
三、电费交纳规定
(1)入住人员电费自理,管理处按月抄表收费。
(2)用户根据实际用电数量,按电业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电费。
(3)交费时间:每月1日—5日到公寓计财部按时缴纳。
(4)逾期未缴者,管理处可从住户保证金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四、电话费交纳规定
(1)内线电话免费,其它话费住户自行承担。
(2)管理处按月收取电话费用,住户按电信部门提供的票据交纳。
(3)缴费时间:每月1日—5日到公寓计财部按时缴纳。
(4)逾期未缴者,管理处可从住户保证金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五、其它收费项目
1. 老年公寓设医务室,入住人员就诊,按现金付费(药费、治疗费等),如享受当地医保,按当地医保规定执行。
2. 老年公寓内设健身娱乐场所,入住人员应凭卡(或月票)消费,外来人员应购票进入。
3. 老年公寓设洗衣房,根据需要可提供洗衣服务,并收取适当费用(除内衣外),洗衣房设洗涤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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