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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佘市桥镇敬老院各项制度




    一、敬老院学习辅导制度

   (一)学习以端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增强五保、寄养对象的身体健康、推动规范管理为目的。

   (二)学习时间安排: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每月两次,五保、寄养人员每月一次;学习期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说明原因。

   (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学习程序,学习时间内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有书写能力的要记笔记。

   (四)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荣辱观为主,兼顾时事、政治、国际国内动态、老年健康知识、生活科普常识、院纪院规等。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

   (五)学习方法以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做到互帮互学,勤奋刻苦,不懂就问,不耻下问,学而不厌。



   二、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达到从业人员相关标准,积极协助主要负责人工作,认真搞好敬老院的财务管理。

   (二)财务岗位上实行会计、出纳兼职分设,坚持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财务票据存镇财政所。

   (三)财务收支坚持日清月结,按月做好明细账,填好月报表,实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

   (四)按月、季、年度分别制定财务计划,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不合理开支,工作人员不得乱支和挪用公款。

   (五)严格审核。票据分别由院长、分管领导、镇领导把关签字,防止重复报账和白条入账,堵截财务漏洞。

   (六)上级拨款、社会捐助和统筹款物,要严格专项管理,必须做到收支有据,账物相符,适时公开。

   (七)奉公守法,严于律己,不隐瞒、侵占公共财务,不贪污、私分集体钱款,不损害敬老院经济利益。



   三、敬老院生活管理制度

   (一)搞好食堂管理,制定好每周食谱,合理安排日常伙食,根据季节确定开餐时间,实行按时响铃就餐。

   (二)坚持食物采购、验收和食物消耗登记制度。生产基地自产的蔬菜和其它产品,必须有专账登记。

   (三)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院民的监督,虚心听取五保、寄养对象的意见,及时调剂伙食,改善管理,增强透明度,伙食开支实行按月公布,防止伙食漏洞。

   (四)保持食堂整洁,搞好饮食卫生,维护食堂秩序,确保五保、寄养对象饮食环境舒适安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食堂设施、公共餐具加工餐饮食品。

   (五)每逢节假日五保、寄养对象的亲友来客,由敬老院提供便餐,若需加菜,应按直接成本外收取一定的工料费,无关人员的客餐一律先报批后按市价收取餐费。



   四、敬老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挑选三名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强的入住人员组成院保卫组,具体负责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全体院民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章守纪,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保卫组坚持轮流值班,做好值班登记,不得无故缺岗,确有要事需离岗或不能到岗者,须事先请示领导同意并安排好顶替人员,交接班必须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三防”教育。食堂要严禁陌生人入内,搞好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居室要保持室内通风,防止有害气体中毒;保管室、财务室要装好铁门铁窗;电源线路要坚持经常性维护管理,防止线路老化或其它原因导致电起火;各室要做到人走电断,出门落锁,杜绝事故隐患。

   (四)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学习并掌握必要的科学知识,切实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防病防疫工作。

   (五)五保、寄养对象外出办事或走亲访友,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登记,外出要有明确去向,特殊对象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便相互照应,走亲访友须由亲友接送,逾期不归者,敬老院必须派人调查询问,以防不测。



   五、敬老院特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是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危、特病人开设的护理项目,特级护理室的使用管理必须专人负责,严格规范,其设施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二)五保、寄养对象出现危特伤病情况、生活不能自理时,敬老院必须将其移送至特护室进行特别护理,并当即通知病 人原属单位领导或亲友,病人及亲友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主动协助敬老院做好病人的护理工作。

   (三)病人亲友不得故意刁难敬老院工作人员,对聚众无理取闹、寻衅闹事者,一律移送当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确保院内秩序稳定、氛围祥和。

   (四)危、特病人特护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尽心尽责,精心护理,坚持昼夜值班,24小时不离人。

   (五)特护室必须保持特护对象所需要的用具及时、茶水及时、医药及时、衣被换洗日晒及时。

   (六)危特病人因转出院外或病故安葬后,护理人员要及时将特护室的场地清扫、物品消毒、设施整理。



   六、敬老院请销事假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五保、寄养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敬老院制定的院纪院规,任何人不得随意违反。

   (二)五保、寄养人员外出必须严格执行敬老院请销假的相关规定,并做好台账专项登记。

   (三)外出人员向值班员请假时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和归院时间,无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得外出。

   (四)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外出者,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五)独立行为能力差,不适应户外活动者,原则上不准单独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经副院长或值班员批准,并安排两人以上同行。属于走亲访友的五保、寄养对象作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有亲友接送,并向其亲友交待清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明晰安全责任界限。

   (六)批假权限:一天以内,五保、寄养对象由值班员批准,二天以上,由副院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由副院长批准。二天以上,由院长批准。请假人员必须由支村委负责人或监护人接送进出院。



   七、敬老院娱乐管理制度

   (一)一切娱乐活动必须坚持健康向上的原则,以延年益寿为宗旨,确保各位老人的身心愉快。

   (二)坚持团结和睦、文明守纪的规则,娱乐室内不得吵闹争斗,严禁赌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娱乐室所有娱乐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敬老院可以收取适当的器械设施成本折旧费用。

   (四)娱乐器材必须严格登记,任何人不得将其外借或私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五)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烟头纸屑,每次活动结束后,必须认真清扫。

   (六)娱乐室实行按时开放,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开放时间由敬老院按季节作息时间及时进行调整。



   八、敬老院值班值宿制度

   (一)值班、值宿者,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值宿时,须经敬老院院长或副院长同意并予以重新安排人员值班,待接班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开。

   (二)值班、值宿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担负起全院的安全保卫、卫生检查、来客接待等日常工作处理等事务,特别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事故等项工作。

   (三)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明确,对因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交接班,把情况交待清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值班值宿时发生意外事故或发现重大问题和不便直接处理的事务,要及时向敬老院院长或副院长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妥善处理。



   九、敬老院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住养人员要讲究卫生,爱护院内树木、花草,保持场地室内整洁,环境优美,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二)院内的生活物资储存室、厨房、餐厅等场地严禁陌生人入内,搞好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三)经常保持食堂整洁,做好饮食卫生,维护食堂秩序,确保五保、寄养对象饮食环境舒适、安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食堂设施、公共餐具加工餐饮食品。

   (四)保持敬老院活动室内整洁卫生, 不准乱丢果皮、烟头、纸屑,每次活动结束后必须认真清扫场地。

   (五)屋前场地宿舍走廊要坚持每天进行大扫除,始终保持清洁卫生、环境优良,被子、枕套要按规定的格式每天折叠整齐,不定期进行清洗,清洗次数每月不少于二次。

   (六)经常对住养人员开展专项健康教育,讲究卫生,保持个人着装整洁,居住寝室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十、敬老院预防事故制度

   (一)预防食物中毒。敬老院不得采购和制作腐烂、变质的食物,吃剩的饭菜,如果发生霉变,坚决不再食用。对因生产用而购买的农药,一定要实行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能与粮食、餐饮食物混放在一个仓库里,防止农药混入粮食和食物内,避免人员食物中毒事故。

   (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在入冬前,要检修好烤火炉子,做到炉子好烧,每天晚上要把炉子封好,注意不要堵塞烟道。如果发生中毒情况,应马上打开门窗通风,对中毒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者送医院急救,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预防火灾。经常对老人进行防火教育,控制好火源,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和用火。搞好供电设备检修,严禁使用不合格电线和设备,严禁乱拉电线,避免造成电火。

   (四)预防触电事故。要向老人宣传用电常识,特别是要加强日常生活用电常识教育,避免老人在使用时触电。

   (五)预防交通事故。老人外出要请假,回院后要销假,并且要教育老人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预防自杀。要掌握老人的性格特点,如果发现老人情绪波动或行为反常,或流露出轻生的想法,就要尽快弄清原因,及时做好疏导工作,使其改变态度,消除自杀念头。



   十一、敬老院责任追究制度

   (一)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敬老院的各项工作目标管理和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人员不称职应作出相应处理,不胜任工作的应予以辞退。因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须报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对不服从敬老院的领导与管理,不遵守相关制度和院纪院规,亲友无故干涉敬老院内部事务和其所在村、组不能履行供养、寄养协议的住院老人,敬老院可将其送回原村、组居住生活,并解除原供养、寄养协议。



   十二、敬老院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敬老院每天必须保证有一名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巡查,巡查时间从下午6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巡查范围为敬老院所有基础设施、人员居住及综合使用房屋、水电供应系统,菜地、鱼池、果园、猪圈、鸡舍、物资储存室等处。巡查人员手机常开不得关机,巡查情况要有文字记录。主要职责为:

   (一)清点入住院内的五保、住养人员是否在位,如发现缺额少人,应迅速查明其去向及其落脚处。

   (二)检查储存室、商店、院大门等重点部位是否关门上锁,确保院内人员、物资安全,秩序稳定。

   (三)观察院内水电设施、电器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发现有漏水、房灯未熄现象的要当即处理。

   (四)监督当班服务人员、保卫人员是否履责,对于离岗或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

   (五)全权处置院内的突发及意外事件,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十三、敬老院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敬老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打牌、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三)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院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要与院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敬老院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

   (四)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能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五)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六)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敬老院的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无特殊情况车辆一律严禁进入院内。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院安全负责人,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七)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格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

   (八)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敬老院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住址,便于工作联系。若违反本院门卫管理制度院方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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