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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佘市桥镇敬老院请销事假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五保、寄养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敬老院制定的院纪院规,任何人不得随意违反。

   (二)五保、寄养人员外出必须严格执行敬老院请销假的相关规定,并做好台账专项登记。

   (三)外出人员向值班员请假时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和归院时间,无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得外出。

   (四)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外出者,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五)独立行为能力差,不适应户外活动者,原则上不准单独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经副院长或值班员批准,并安排两人以上同行。属于走亲访友的五保、寄养对象作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有亲友接送,并向其亲友交待清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明晰安全责任界限。

   (六)批假权限:一天以内,五保、寄养对象由值班员批准,二天以上,由副院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由副院长批准。二天以上,由院长批准。请假人员必须由支村委负责人或监护人接送进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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