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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职责

为了确保院民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应急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一、值班人员   

节假日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到岗,到岗后全面检查全院的房间、库房、各种设施,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每天下午4﹕30前向总值班汇报当天情况。   

二、各部门防范措施   

1、办公室   办公室人员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把门窗锁好,认真检查保险柜、档案柜,并把重要资料保存好。   

2、服务部   服务部在节假日期间,要提高应急老人突发病的能力,必须勤查房,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务室的医生和其家属联系,紧急情况拨打120,并向当班人员和总值班汇报。每天晚上10点要把特护区、服务楼的大门锁好,晚上10点后谢绝一切探视者。老人请假回家必须写请假条,特殊情况必须由家属接送。   

3、医疗服务站   监督全院室内外卫生、厨房卫生和院民的个人卫生,防范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按照院部的规定保证五保户和院民得到及时治疗,协助领导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急救和善后工作。   

4、后勤部   后勤部必须每天对全院进行巡查,尤其对锅炉房、库房等重要部位要多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除来院看望院民的家属外,一切闲杂人员禁止入院。每天晚10点锁大门,禁止院民晚上外出。   

三、要求   

全院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办事,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人员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确保院民及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马宁昌、刘尚明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1、灭火组:   组长:王龙   组员:全院职工   2、通信联络组:   组长:张鹏   组员:吴灿辉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高占海   组员:全院职工   4、安全防护组:   组长:陶银龙   组员:全院职工   5、救护组:   组长:魏威   组员:闫玲、马冬梅、李辉、任贵萍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1、控制现场并派人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   

2、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灭火行动组到起火地点进行扑救,通知通讯联络组向119及院内各部门报警,通知疏散引导组做疏散引导准备,通知安全防护救护组到现场做相应安全防护救护工作。   

3、 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对相应部位的院民、职工进行疏散。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迎接救护的车辆。

4、安排疏通水源,确保水源充足,保证救护用水。   

5、 配合消防官兵结束后续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2、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统一调用,事后由福利院根据情况赔偿)。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院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区,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开出火灾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3、救护组   

(1)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医疗器械、药品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员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六、要求   

全院各部门要依据此预案,建立本部门的灭火和人员疏散组织机构,一旦发生火灾,各部门灭火组、疏散组与各单位的人员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考勤:由院办负责对全院干部职工考勤。每日二次签到,不得代签。   

2、事假:工作人员有事需请假,请假1天以内由各部部长批准,2天以内由办公室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由院长批准,如院长因公外出学习的情况下由书记审批,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   

3、病假:职工有病确需请假时,视病情轻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由各部部长批准,2天以内由办公室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由院长批准,如院长因公外出学习的情况下由书记审批,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急病或重病,可由家属电话通知或他人带信,保证看病第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销假手续。   

4、婚丧假、产假、公休假、探亲假以及法定节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事假、病假可以充抵公休假。   

6、院长、书记对考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7、考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汇总后交院长阅存。   

8、书记、院长请销假按市民政局请销假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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