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社会福利院采购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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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16 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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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生活用品、维修材料和伙房食品、货物的采购工作。
2.按照院集中采购办法将各科室上报的采购计划汇总报院长申批,报市局申批后。进行采购、分发、结算。特需物品经院领导同意后配合专业人员采购或分管使用人员采购。
3.凡购进的物品坚持验收制度,经总务科人员和使用部门验收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执行《采购物品验收标准》,选择具备“三证”、具有保证服务技术力量、设施和设备完整运行等有效质量体系的供应方。
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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