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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敬老院考勤制度


一、坚持每个工作日进行考勤,工作人员上班后,主动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三、以月为计算单位,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天扣10元。旷工或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采用适当形式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奖金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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