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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敬老院文体活动制度


一、建好健身场所、报刊阅览室、活动室等,配备必需的报刊及活动、健身器具。

二、文体活动场所常年开放,活动内容和形式能满足不同年龄、不同体质、不同爱好的院民需求,使院民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老有所乐。

三、积极组织院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适时开展文体比赛、组织参观游览。不得进行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凡高龄或者身体欠佳的院民,不参与跳舞、打乒乓等强度较大的活动。

五、参与活动者应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爱惜公共财产,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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