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目标责任制管理考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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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14 17: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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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敬老院。
二、考核方法
考核列入县委政府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范围,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观摩打分、查看资料和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观摩占60分,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上半年在6月底、下半年在12月底组织实施,取平均分为全年得分;民政局日常检查占40分;两项得分加附加分即为乡镇敬老院全年考核得分,报县委政府督查室审定。
三、考核内容(100分)
(一)集中供养率(50分)
敬老院实有床位数不低于核定的床位数,五保老人经常性入住率不低于县人民政府下达考核入住人数的90%,实际集中供养率达到县人民政府下达考核供养率的100%,每不足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二)设施管理(5分)
1.敬老院设有院长办公室、活动室、厨房、餐厅、洗浴室、卫生间、取暖房等,并设有明显标识。(2.5分)
2.院民房间统一配置衣柜、桌、椅、脸盆、热水瓶等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数量、质量达到要求。(2.5分)
(三)内部管理(20分)
1.敬老院配备有符合条件的专职院长和财务管理人员,设立由民主选举产生的院务管理委员会(院民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参与敬老院各项事务管理。(2.5分)
2.敬老院工作人员与实际应供养对象的比例不少于15:1;人员名单、照片张榜上墙。(2.5分)
3.乡镇政府重视五保供养工作,有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县民政局补助敬老院经费能按月足额拨付。(4分)
4.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费收支按季张榜公布,按时到县民政局核销帐务。(5分)
5.敬老院院民入院供养手续完备,与院民签订《入院协议》,院民基本信息档案齐全。(2分)
6.院民实行集中用餐,无院民在房间内单独烧菜做饭。(2分)
7.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无信访。(2分)
8.敬老院财务不健全扣2分;不及时报帐扣1分。
(三)供养服务(15分)
1.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挂牌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记录完整、详细,院民外出有请销假手续;对院民实行分级护理,每天按时查房(5分)。
2.建立健全院民档案,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定期体检制度。(3分)
3.厨房、餐厅卫生、干净,餐具摆放有序。(2分)
4.膳食营养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并张贴上墙,每周不少于三顿荤菜。(3分)
5.院民床上物品定期换洗,浴室设备齐全。(2分)
6.每发现一次工作人员不在岗或脱岗扣2分。
(四)院容院貌(10分)
1.院容美观,环境清洁。(4分)
2.室内环境整洁、卫生,布置整齐,无蚊蝇、无异味。(3分)
3.卫生间、室外公共厕所每日有专人打扫冲洗,清洁卫生。(3分)
4.如经检查每发现1次院内有脏、乱、差、臭现象扣2分。
(五)加分因素
1.敬老院因地制宜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生产,院办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在各项考核累计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
2.超额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每超额集中供养1人,加0.5分。
四、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乡镇敬老院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考核事宜,福利股承办日常考核事务。
五、考核奖励
(一)设乡镇敬老院工作综合奖:年终考核结束后,按考评得分高低依次取前6名的敬老院,由县民政局予以表彰,授奖牌和锦旗,并奖励1000元。
(二)设优秀敬老院院长奖:凡获得先进单位的乡镇敬老院院长评为优秀敬老院院长,并奖励500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一)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在省州县检查抽查中出现问题,被曝光或予以通报的;
(三)一年以内乡镇帐务未报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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