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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中心敬老院安全保卫制度


1.敬老院成立安全小组,由院长及工作人员(3人)组成,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具体抓落实。


2.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值班情况登记和院民外出登记。


3.敬老院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使用。


4.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物的清洁、卫生,保证院民和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夜间查房,节假日应安排值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7..不准吵骂、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8.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9.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不准私自外出,外出做到请假,佩戴院民身份牌,并说明去向,以防走失。


10.不准私自购买农药等有毒物质类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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