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养老动态>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中心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中心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中心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敬老院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及工作人员(3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副组长协助具体抓落实。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局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并逐日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敬老院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安全管理


1.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夜间查房,节假日应安排值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值班情况登记和院民外出登记。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安全管理


1.敬老院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2.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每半月集体进行一次全院安全工作大检查。


3.敬老院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使用。


(四)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3.不准吵骂、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4.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5.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不准私自外出,外出做到请假,佩戴院民身份牌,并说明去向,以防走失。


6.不准私自购买农药等有毒物质类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文章评论(0条)

我要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