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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



  泸纳民〔2013〕3号


  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敬老院要做好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教育和引导。一是要宣传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居住、安全服务;二是要做好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板报、墙报和口头说教等形式宣传防火、防电的安全常识,提高职工和老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灾能力;三是要通过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目的,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敬老院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由于目前天气逐渐转冷,供养对象使用了取暖设施,各敬老院要认真检查取暖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取暖。要认真检查敬老院的用电设备,防治火灾隐患。二是认真落实防盗措施。要保管好敬老院公有财产和在院供养对象的贵重物品、财产,防治出现被盗现象。三是认真落实卫生安全措施。加强敬老院的清洁卫生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定期检查,防止传染病的出现。要注意供养对象的饮食卫生,严禁食用变质、变霉食品,杜绝供养对象暴食、暴饮和酗酒现象,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四是认真执行供养对象出院请销假制度。供养对象要求外出时,必须要有请假手续,回来时要销假。个别供养对象要有人接送,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严禁供养对象在水边、公路上和无组织的出外游玩,防止出现溺水、交通事故和失踪等现象。


  三、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敬老院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薄弱环节,开展一次以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五保对象冬季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敬老院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水、电、气等设备安全保养情况,炉灶、烟道安全使用情况;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是否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四、加强值班,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敬老院要健全值班值宿以及定时查房制度,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每月在院时间不得少于22天,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各类安全信息,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民政局将在2013年1月底前对各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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