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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百岁老人申领“寿星津贴”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




100周岁以上老人提出申请,提供老人的身份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户口本




村(居)委会核实




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所报证件材料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无误的上报;不属实的将证件材料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镇(街道)审核




向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办)进行审核,合格的报城区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将证件材料退回。




城区民政局初审




初审合格的,上报南宁市老龄办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证件材料退回。




南宁市老龄办审批




经市老龄办审批后,城区民政局负责将存折发放到个人。




发放“寿星津贴”




由市老龄办按季度发放“寿星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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