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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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6-25 15: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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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1]35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从2012年1月起,对属于高要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 90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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