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肇庆市肇庆城区优待老年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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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6-25 1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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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府办[2000]33号)
端州区、高要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市城区对老年人给予优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肇庆城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享受下列敬老优惠待遇:
(一)免费进入城区各公园;
(二)半价购买门票进入闽江楼、披云楼、崇禧塔、梅庵、包公词、博物馆等城区内的景点;
(三)半价办理七星岩、鼎湖山景点门票卡。没有办理门票卡的,凭居民身份证验买门票半价优惠;
(四)半价购买门票进入城区电影院看电影;
(五)各医院对老年人实行优先挂号、就诊、化验、体检、交费、取药;
(六)对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案件,司法机关优先受理;
(七)法律援助机构对需要获取法律援助又无能力支付费用的老年人应及时给予法律援助。
二、城区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离休干部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凭离休证或居民身份证还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
(二)免费使用城区收费公厕;
(三)免费进入闽江楼、披云楼、崇禧塔、梅庵、包公祠、博物馆等城区内的景点;
(四)在我市城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
(五)免费进入七星岩、鼎湖山景区。
三、城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凭有效证明在我市城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
四、市直单位百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市老龄委从市老年专项资金中每人每月发给100元敬老金。
五、外地离休干部凭离休证、外地70岁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免费进入七星岩、鼎湖山景区。
六、上述各项优惠待遇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有关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上述各项优惠规定,热情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优待老年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老年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处理。
八、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应组织志愿者配合所在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开展敬老服务活动,对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孤寡老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上门做好家政服务等工作。
九、各县(市)区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区优待老年人的规定。
十、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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