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老年优待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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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1581
- 2015-05-19 1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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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老年优待证办理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项目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受理机构 区老龄办
决定机构 区老龄办
办理条件
1、户籍在本区内居民:
2、年满60周岁。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户口薄;
(二)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事情事项依法不能审批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请办理程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
二、审查
(一) 岗位责任人: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 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查。2、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符合办证条件的,做出办理决定,办理《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办理期限 即时即办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监督检查 鼎城区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0736-2665828)
咨询渠道 0736-2996275
责任追究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鼎城区政务中心
乘车路线 乘7、48、21、16路公交车至区政务中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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