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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要求,为规范我县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全县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按照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民生、促和谐”为主题,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为中心,以“两规范一标准”为主线,以供养对象和社会各界满意为目标,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构建老人颐养天年的和谐乐园。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的开展,使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管理措施,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制度健全、资金落实、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生活和谐的工作目标,使敬老院成为农村基层文明的“窗口”。


三、活动主体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办的敬老院 。


四、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013年12月


五、活动内容


(一)健全规章制度。敬老院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奖惩措施,做到职责明确、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管事。


1、健全和落实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要健全和落实财务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安全保卫、卫生管理、护理服务、档案管理、值班巡查、外出请销假、生产经营管理、文体活动管理等制度。


2、健全和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明确并完善院长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依岗定人、依岗定责。


3、健全和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各乡镇要与村(社区)、敬老院、供养对象签订《入住协议书》,明确乡镇、村(社区)、敬老院、供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院民守则》,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好风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探索供养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供养对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全面加强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敬老院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1、配足配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与供养对象不低于1:10、护理人员与生活不能自理供养对象不低于1:4的比例配备。院长及工作人员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2、组织全县30所敬老院院长参加长沙市民政局举办的全面培训。县局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两次以上政策理论及业务培训,并开展技能竞赛。


3、组织敬老院院长代表参加长沙市民政局组织的赴国家级或省级模范敬老院观摩学习。


4、组织一次敬老院院长和服务人员代表参加的现场经验交流会。


5、组织参加市局的评优推先活动,市民政局将评选10名优秀敬老院院长和20名敬老院服务先进个人,对获得荣誉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三)整治院容院貌。院容院貌的好坏,既影响敬老院的形象,更影响供养对象的身心健康,各敬老院要注重院容院貌的整治,为供养对象打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


1、要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对院容院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脏、乱、差现象全力进行整治,落实整治项目,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


2、要建立整改台帐,消除环境卫生死角,开展卫生评比,组织讲评公示,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管控机制,保证院容院貌整洁优美,居室光线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无异味。


(四)强化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敬老院一切工作的重点,要常抓不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敬老院的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管理”的方针,把敬老院安全管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监管位置,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层层落实敬老院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和落实敬老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与敬老院院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2、各敬老院要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对院民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饮食卫生、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安全用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方面的教育;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方面的业务和技能培训;每月和重要时间节点要对敬老院进行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年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五)开展优质服务。敬老院要通过优质的保障、良好的服务,增强敬老院的吸引力,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


1、要实行人性化、精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加大文化氛围的渲染,让五保老人享受到满意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到舒心惬意的精神文化生活。


2、强化“保医”措施,解决在院供养对象的医疗问题。要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定时巡诊,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院民小病能在敬老院医治,重症能在定点医院及时救治。


3、重视心理干预,确保供养对象身心健康。要加强对供养对象的看护,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情绪不稳定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确保他们情绪稳定、心理健康;要及时化解供养对象之间、供养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人际关系融洽;要组织、引导供养对象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形成团结、和睦、互助的良好风气。


(六)开展等级、示范创建。各敬老院要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参考指标》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要逐字理解工作要求,逐句分解考评指标,逐条抓好达标工作。市民政局将进行敬老院等级评定的考核验收和推荐工作,精心打造10个以上市级示范敬老院。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下旬)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进行部署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底至11月底)


1、各乡镇成立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县民政局服务年活动方案,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段。各乡镇敬老院按照县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适合本院的实施细则并进行动员。(4月底)


2、各乡镇、敬老院组织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职数摸底;“市级示范敬老院”培育单位申报;组织敬老院院长参加市民政局的培训、参观学习、交流。(4月底至5月)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敬老院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数量和结构、院容院貌、安全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仔细摸排,列出问题清单,并以责任状形式,下发到敬老院,限期整改。摸排情况,同时报县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6月)


4、各乡镇敬老院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和院容院貌达标整治。(4月至9月)


5、迎接长沙市民政局组织的对乡镇敬老院的交叉检查。(11月中、下旬)


6、县局将对敬老院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民政局,市局每季度发出对全市敬老院管理服务 “十佳”、“十差”单位的通报。(4月至12月)


7、敬老院等级评定的考核验收和推荐。(视省厅、市局时间而定)


8、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暗访。(3月中旬至11月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1、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管理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好相关材料,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2、“市级示范敬老院”评定、“优秀敬老院院长”和“敬老院管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


3、县局将进行管理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陶文良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海泉同志为副组长的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社会救助局,由县社会救助局局长李新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领导的同时,要在资金、人员上给予大力支持,以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在服务年活动中获得荣誉的敬老院,市民政局将通过以补代奖的方式,给予奖励。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借鉴其他乡镇和本辖区内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民政局将定期、不定期抽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平时检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推荐评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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