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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


一、受理部门:武穴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地址:武穴市广济大道东68号,民政局五楼501室),联系电话:0713-6265083。

二、服务对象: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等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三、必备资料:

申报筹办资料: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领取证书资料: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3、服务场所的所在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6、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7、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事程序:

申报筹办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武穴市民政局提交申办资料,经武穴市民政局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批准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外经贸部门审核。

领取证书程序:申请单位和个人向武穴市民政局提交申办开业资料,经武穴市民政局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同意筹办或不同意筹办的决定。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市民政局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市民政局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决定。

六、政策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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