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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民政局关于继续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和《安阳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环境,市民政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在全市树立一批基础设施好、服务质量高的先进典型,使我市的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五保供养老人生活质量,构建和谐安阳奠定良好基础。

  二、评选办法

  l、“星级敬老院”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五星级标准最高。考评内容分共性标准和星级标准两部分,其中共性标准为必备条件,只有符合此标准的全部内容才能参与星级标准的评定;星级标准内容实行百分制考评,评定的星级敬老院要分别达到对应星级的考评总分95分以上。

  2、全市所有敬老院都要参加星级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制定本地创建工作规划,并在6月底前报市民政局备案。年终市民政局将按各县(市、区)创建规划验收此项工作完成情况。

  3、星级敬老院每两年评定一次,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敬老院,则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评定的星级敬老院,予以降级或取消。

  4、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由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安阳市星级敬老院标准》(附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单位自评结果材料书面报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申报单位的自评报告材料,组织检查验收,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评选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敬老院所在乡镇和全县(区)范围使用适当方式公示7天。并于10月底前将评选结果、评选打分表和申报单位书面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联合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明查暗访等方式,结合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对各地推荐的“星级敬老院”进行综合考评,并予以表彰和命名。

  5、命名表彰。由市局统一制作牌匾,对达到各星级评定标准的敬老院给予命名。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是为了促进我市农村五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大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五保对象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因此,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五保工作的规范管理,文明服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和组织好评选表彰活动。

  2、加强检查,总结经验。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检查督导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局将不定期抽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各地开展活动情况。

  3、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民政工作者,要以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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