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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对象及程序


一、对象:凡户籍和居住地均在东湖区的


1、60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低保老人、特困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


2、9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


3、百岁老人。


二、程序:


1、老人申请。由要求提供服务的老人及家属或委托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东湖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复印件、老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2、社区评估。由社区对要求提供服务的老人家庭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后,签名盖章。


3、街道审核。由街道对社区评估的老人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签名盖章。


4、部门审批。由区民政局对街道提报的《东湖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进行全面复核,进行审批。


5、张榜公示。所有经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所在社区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者即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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