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养老动态>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3年-2015年)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3年-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和晋江市“十二五”规划既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闽政〔2012〕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01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政文〔20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原则,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目前,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2万余人,占总人口的12%,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人口达2万人左右,占老年人口的16%,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空巢老人比例不断提高。而我市现有养老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方面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实力相比、和社会期望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养老事业发展任务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增强社区照料功能,加强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参与兴办养老机构。到2015年底,市级建成1所集孤老供养、社会养老、社会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每个镇新建或改扩建1所镇级养老院;原则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都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普遍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三、阶段目标


(一)养老机构建设


为基本满足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和镇村敬老院建设、提升其服务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为各种需求不同、收入不同的老年人提供差别化服务。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


2013年: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动工建设;英林镇让德敬老院、金井镇养老院正式投入使用;安海镇养老院全面动工建设;东石、陈埭、永和、深沪、池店、内坑、紫帽等7个镇进行镇级养老院项目规划选址和建筑方案设计,并动工建设;全市计划新建村级敬老院5所;计划新建民办养老机构1所。


2014年:市社会福利中心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安海镇养老院项目基本建成;东石、陈埭、永和等镇级养老院项目基本完成建设;计划新建村级敬老院5所;计划新建民办养老机构2所。


2015年:计划启动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东石、陈埭、永和、深沪、池店、内坑、紫帽等镇级养老院建成投入使用,镇级养老院覆盖所有镇;计划新建村级敬老院5所;计划新建民办养老机构3所。


(二)居家养老工作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增强社区照料功能。新建的小区要统筹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日间照料床位,实现五保供养对象应养尽养。到2015年,原则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都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普遍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单位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2013年: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已投入使用的镇、村敬老院要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和配送餐饮等服务,实现向区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型。已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建立工作机制,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服务热线,开展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活动。计划新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0个。


2014年:对已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完善提升,完善配套措施,增强服务功能,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计划新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0个。


2015年:原则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均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普遍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日间照料床位,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行政村。


(三)养老信息化建设


推进社会养老信息化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老年人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建成覆盖市、镇、村三级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为社会提供养老信息服务。


(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和社区居家养老助老服务员的业务培训,到2015年底,居家养老服务站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到100%,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快推进镇级养老院建设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必要措施,是各级政府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责任到人,抓好落实。要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市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二)落实资金。实现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在市、镇两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部分补助资金的同时,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入,确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行动目标达成。


(三)加强合作。民政、老龄、发改、教育、司法、财政、人社、国土、住建、文体、卫生、编办、团委、税务、工商、消防、电信、电力、供水、金融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镇(街道)要按照市里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阶段目标,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文章评论(0条)

我要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