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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 人气:12642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

  • 地 址:未央区草滩东风路
  • 床 位:206张
  • 收 费:1500-3000
  • 机构电话: 请登陆后查看
  • 更新时间:2021-12-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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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陕西 - 西安市 - 未央区
  • 机构类型:敬老院
  • 机构性质:公办
  • 负 责 人:王院长
  • 开业时间:1985.7
  • 床位数:206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 收费区间:1500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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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西安草滩敬老院创办于1985年初,占地6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房屋112多间,床位200张,是一所我市目前档次较高的花园庭院建筑的敬老院。本院先后收养院民1000多人,现入住老人80多人,其中五保对象34人。本院目前工作人员20人。 

自开办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尊老扶弱,诚信敬业,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寓内外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楼前的田园风光充满乡土气息,是老人颐养天年的理想家园。 

公寓内设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种体育锻炼设施,备有各种棋牌、台球、乒乓球、电视等以供娱乐,每间住房均装有电话。 

公寓内有保健医生,备有常用药品,为老人服务细心周到,清洁卫生干净整洁。 

亲爱的朋友,当你的父母年老在家无人陪伴感到孤独时;当你工作繁忙无暇照顾时;当你父母半身不遂患老人痴呆或年老多病卧床不起又无人护理时;当你与父母因生活习惯不同而发生矛盾时,请别忘了 西安草滩敬老院为你排忧解难,尽孝心。 

公寓现诚收各类养老人员及各种痴呆、瘫痪人员。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结构和不同的需求,来提供不同的管理和细心的护理,为老人提供日常护理、医疗保健、送水送饭、请医送药等服务,并能为生活不便的老人提供各种特殊护理。我们会用9年来积累的护理经验,让老人得到精心的照顾。 

西安草滩敬老院在各界政府领导的关怀下,在各界社会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欣欣向荣,特此被国家民政部门授予:“全国模范敬老院”的光荣称号!

设施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服务内容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入住须知

1.凡本人自愿,能适应集体生活且经家属同意的老人方能申请入住西安草滩敬老院;

2.申请者应当持本人和送养人或监护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到西安草滩敬老院填写申请,申请的同时须交付医疗押金。若申请人未能通过体检,将无息退还该笔医疗押金;

3.入住西安草滩敬老院之前,申请者必须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一个月内)体检证明(该证明应当是本院指定的医院或与其同级的医院出具的),申请者可以在本院指定的医院或者与该医院同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B超等),凡体检结果达到院方标准者可以入住本院,对体检未达标者本院有权拒绝其入住;

4.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在确定具体入住的房屋后与本院签订《西安草滩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本院交付入住押金,该押金在正常入住期限届满办理离院手续时将全部无息返还;同时,入住者还应当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交付首次入住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方可入住本院;入住者须有送养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担保(担保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送养人应当持有效证件到场和入住者一同与本院签订《西安草滩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

5.入住者的家属或监护人,应当确定具体人员与本院保持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健康等情况,若该人联系方式有变,应当及时通知本院,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本院可以及时通知;

6.本院住房分为标准间、一室一厅套房、两室一厅豪华子女套房,每居室最多可住2人,可以单人或单个家庭包房间居住,也可以与其他人共同居住;入住者在选定房屋之后,未经本院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房间、留他人住宿或私自转让(转租);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留宿的,必须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安排;

7.本院为入住者提供房间内必备的家具用品,入住者可以从本院提供的备选生活用品清单中选择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用品,但应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本院同意私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8.入住时,本院、入住者、送养人三方应当共同确认入住房间内的各项设备和用具与《设备用具清单》配置内容是否相符,设备用具的情况是否齐全完好,并共同签字确认;

9.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任何种类的电器入住本院,如确实需要应向院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入住期间,入住者应当遵守公寓守则,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整洁,在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11.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条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人员,寻衅闹事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处理,本院有权强行要求其退院;

12.入住者的特殊要求(如饮食、美发、美容、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除本院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由入住者自行承担;

13.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必要时可以交由公寓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

14.养老院内原则上不允许入住人私自带养猫、狗、小鸟等各种宠物,其他如金鱼等宠物须在院方和合住邻居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带入;

15.入住期间,若入住者或其家属为其请假回家的,在离院前应当在管理员处对离院时间、去向以及同行者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领取出门条方能离院;未取得出门条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 ;

16.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押金凭证。

17.本入住须知归本院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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