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山东 - 烟台市 - 芝罘区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王院长
- 开业时间:2021年7月
- 占地面积:10000
- 建筑面积:9880
- 床位数:256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认知障碍 病后康复
- 收费区间:2700 - 71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王院长
-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6号
-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1246639.html
- 交 通:
- 可乘坐:44路 46路 59路 73路 80路公交车(新亚霓虹小东夼站下车即到),或导航搜索“山东健康烟台颐养中心”自驾,亦可联系我项目派专车接送。
机构介绍
一、项目简介:
水发盛世康养烟台颐养中心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6号,该项目为烟台市招商引资的重点高端医养项目,项目建筑面积9880平米。设置床位256张。离烟台站仅3.9公里,距离万达广场3.1公里。距离南山公园1.8公里,地理位置优越。项目周边医疗资源丰富,其中的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均为三甲医院。
中心项目将集“医、养、康、护”为核心,以品质环境与医养结合为特色,更与周边医院展开深度合作,打造全龄段城市级康养长期照护中心,服务于自理、失能、半失能的高龄长者。
颐养中心规划及硬件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以老年人为中心,遵循适老化原则,为长者提供健康、快乐、优雅的生活环境,让长者享受到身心并护的身心服务,让长者养的安心、住的舒心、吃得放心、玩的开心。
二、价格策略与促销:
1、三天免费试入住,吃喝护理全免费。
2、床位费折扣力度大,最低享5折优惠。
3、缴费方式不同,优惠力度不同,最多可享赠送1个月入住时长。
4、部分缴费方式可享免取暖费的优惠。
设施
- 护理床
- 呼叫器
- 储物柜
- 床头灯
- 电视
- 空调
- 独立卫生间
- 热水器
- 阳台
- 采暖
- 新风系统
- 棋牌室
- 书画室
- 舞蹈室
- 活动室
- 手工艺室
- 影视厅
- 阳光房
- 茶艺室
- 户外活动场所
- 淋浴间
- 洗衣房
- 公用电话
- 医用电梯
- 生活用车
- 餐厅
- 无线上网
- 接待大厅
- 医务室
- 保健室
- 制氧机
- 呼吸机
- 血压计
- 血糖仪
- 代步车
- 药房
- 护理站
- 心电监护仪
- 吸痰器
- 轮椅坡道
- 安全扶手
- 防滑地板
- 监控设备
- 消防设备
- 无障碍卫生间
服务内容
自理级 |
Ⅲ级护理 |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Ⅲ级护理: ①、日常生活基本自理。 ②、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症状较轻者。 ③、衣食起居日常生活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者(清扫整理房间,洗涤床上用品)。 |
1.每天打扫室内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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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天送开水到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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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周洗涤被套、床单、枕套一次(冬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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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理抽屉、衣柜、床头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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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订牛奶、车票、报纸、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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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家及义工提供亲情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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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健身、娱乐设施,组织开展文体健身活动,每周不少于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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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健康档案,每周测血压、体温一次,每年生日祝贺,并送生日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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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助级 (Ⅱ级护理) |
介助Ⅲ级 |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介助Ⅲ级护理;同时符合2~3个条件的,为介助Ⅱ级;三个以上的为介助Ⅰ级 ①、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饮食、起居能自理者。 ②、在护理人员的督促或帮助下,大小便能自理者。 ③、肢体功能中等障碍或生活规律有时失常,自理生活有一定困难者。 ④、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等)病情比较稳定,但日间生活需要予以帮助者。 ⑤、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不宜多活动者或体质尚可。年龄70岁以上者。 ⑥、患有轻度痴呆症、弱智、无危害精神病史者。 |
1.Ⅲ级护理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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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洗衣物(手洗,干洗除外)、日用品及用具如:毛巾、水杯、痰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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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由资深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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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周帮长者修剪指甲、胡须、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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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行动不便的长者到医疗室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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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助Ⅱ级 |
1.介助Ⅲ级护理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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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端、倒洗脸水、洗脚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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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端送饭到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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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修养长者进行康复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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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药,每天测量血压、体温、巡查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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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业的营养师对各种慢性疾病提供配餐、食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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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助Ⅰ级 |
1.介助Ⅱ级护理服务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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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冬天每周给长者洗头、洗脚、洗澡一次;夏天两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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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洗脸、梳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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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洗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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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护级(Ⅰ级护理) |
介护Ⅲ级 |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介护Ⅲ级护理;同时符合2~3个条件的,为介护Ⅱ级;三个以上的为介护Ⅰ级 ①、思维能力有较严重障碍,言行不能自控及大小便轻度不能自控者。 ②、饮食起居有部分困难需护理员给予协助者。 ③、视觉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行动稍有困难者。 ④、患有两种以上较严重器质性疾病行动困难者。 ⑤、体质情况尚可,80岁以上年龄者。 ⑥、精神上有轻度障碍或患有老年痴呆症者。 |
1.介助Ⅰ级护理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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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起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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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长者入厕并便后擦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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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穿脱衣服、鞋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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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天按医嘱提示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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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护Ⅱ级 |
1.介护Ⅲ级护理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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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长者吃饭、喝水、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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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便后身体、衣物等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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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擦身,每日洗下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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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长者更换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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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长者使用代步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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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护Ⅰ级 |
1.介护Ⅱ级护理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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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喂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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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腔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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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天皮肤护理,受压部按摩,定时翻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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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床上清理大小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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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护理 |
特级护理 |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特护 ①、思维功能严重障碍,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 ②、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不起不能下地行走者。 ③、不能自理饮食,一日三餐需护理人员帮助者。 ④、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等)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者。 ⑤、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要密切观察或监护抢救治疗者。 ⑥、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功能严重丧失,生活需特殊照顾者。 ⑦、因特殊原因须特护者。 ⑧、入院者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上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者。 |
1.介护Ⅰ级护理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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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晨为年长者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帮助年长者洗脸、洗手、洗脚、洗臀部。对有可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年长者,使用安慰性、鼓励性语言,使其协助料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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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为年长者沐浴,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沐浴,并为长者每日擦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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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日更换内裤,每周洗涤外衣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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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发生呕吐的年长者及时清洗更换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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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年长者大小便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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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年长者,做到勤查看、勤换尿片,勤清洗下身,更换衣服被褥,保持年长者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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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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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巡视居室,观察年长者睡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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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细心观察并掌握年长者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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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年长者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做到用药、治疗到床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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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密观察患病年长者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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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供24小时专人护理,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保证输液极其他各类引流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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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年长者,定时翻身,变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严防褥疮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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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根据专护对象病情需要,配备各种医疗监护器械及药品,及时准确配合抢救 |
入住须知
一、入住时注意事项告知
1.请携带长者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病历本、体检报告、出院小结(如现住院),并提供长者三甲医院以上的近三个月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的体检报告;
3.除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具,其余如长者衣物(有名字标识),药品、轮椅、拐杖、自身营养品、鞋子、尿袋、尿垫、尿裤等需自备。如有需要机构代购的,按照机构《长者额外费收费标准表》进行收取;
4.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金银首饰、贵重证件、现金等)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5.需要带药物使用必须附有医院病历、处方或医嘱,并经本机构医生同意、家属签字后方可使用;
6.家属需带长者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为了保障长者有良好的休息,建议家属中午 12:00—14:00 之间和晚上 9点以后谢绝探视,子女看望长者入住客房,入住第二天12:00之前退住算1天,超过12:00退住算二天;
8.长者服用的自备药物如果不足,护士提前 3 天通知家属。家属应及时把药物补给养护站。如果家属迟迟没能补给,长者若因该药物不足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并发症或原病情加重等),家属应承担所有责任;
9.若未来出现未在此温馨提示中涉及的其他收费项目,请向公司相关部门或客服人员确认。
二、中心长者约定告知
为了加强医养中心的安全管理.使入住长者能幸福愉快的生活,对入住长者特告知如下:
1.要遵从医养中心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不得与他人争吵打架、大声喧哗、不得在房间留宿他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3.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健身、休闲、娱乐、公益等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延年益寿。要正确使用各类健身、娱乐设施第一次使用时须有工作人员在旁指导,违规使用出现伤害的,自行负责;
4.入住长者不得擅自外出,按护理级别能自由外出的,须请假回来应及时向医养中心销假。外出期间不得在公路上逗留、游玩、横穿马路等,不得危险驾驶。入住长者在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发病、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其本人及子女负责,医养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按护理级别不能自由外出的入住长者只有在子女陪同下方可外出。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发病、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其本人及子女负责,医养中心不承担任何贵任;
6.为确保长者安全,禁止在房间使用各种家用电器(如电饭煲、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壶)禁止私接电源插头。不准把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炉、煤油(气)炉、打火机)带入长者房间,不得在房间内使用明火,蒸煮自带食品,以防发生火灾。不准将锐器带到房间(如刀具、剪子等)以免造成自残或伤害他人等意外事故;
7.请您按照我中心规定时间足额交(续)费,如您超出规定时间一周,联系未果,不按时足额交(续)费,将会影响我们为长者提供的各项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医养中心配有24小时求助救护系统长者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意外情况均可求助;
9.如发生意外情况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
10.长者在无其他监护人在场情况下不得饮酒因饮酒引起的切事故自行承担责任,若执意违反,家属也不予以配合,机构将予以劝退处理;
11.如因食用非医养中心提供的饮食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或疾病者,自行承担责任;
12.长者乘坐电梯时必须通知本楼层服务工作人员开关护送若未通知服务工作人员而私乘电梯,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贵任。因操作问題导致电梯损坏,须按损坏配件原价赔偿;
13.长者入住期间如发生损坏房间物品现象按相应的物品价格赔偿;
三、疾病与风险告知
(一)入住我院后,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各个脏器组织及各项生理功能逐渐减退,对疾病的易感性随之增加,常引起各种其他疾病。同时,老年疾病具有突发性、多变性、不典型性及易引起后遗症和并发症的特点。我中心已配备各种防护设施:PVC防滑地板、扶手、专用护理床等来避免长者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虽采取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及各种防护,但是在院期间,常因长者自主原因,出现了疾病突发或出现疾病意外等情况,希望家属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协助诊治。如:
1.突发心脑血管疾病,致“猝死”由于身体内在因素,肢体发力等导致跌倒,造成“骨折”或其他意外情况;
2.体弱多病,长期卧床的长者,虽尽力精心护理,也难免出现一些并发症(如肺部感染、压疮、窒息、尿路感染等);
3.由于身心疾病,长者行为不能自控,为了长者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需要对长者实施安全保护约束措施,希望予以理解和配合。
(二)入住长者因如下潜在风险发生意外医养中心不承担责任:
1.长者患有不同程度的心脑血管疾病或有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危致病因素,因此容易发生心肌梗塞、猝死、脑血管意外等突发性疾病及死亡现象;
2.长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骨质硫松,因此在入住过程中长者可能因行走不稳而跌倒或在座椅、座便和活动时用力不均等原因.导致长者出现软组织损伤、骨折(伤残)、死亡等意外;
3.入住长者特别是患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的长者在饮食过程中可能出现因吞咽障碍而导致的吞咽蜜息、死亡等意外;
4.入住长者可能因心理向题、家庭矛盾、情绪波动等原因,导致长者出现轻生现象:坠機、割脉、自缢等意外死亡。
5.入住长者因性格孤僻、猜疑心重、牌气暴躁等原因,导致出现极端异常行为.容易与其他长者发生冲突.引起相互间的伤害意外:软组织损伤、骨折等伤亡意外;
6.长者有不同程度的脑蒌缩现象,可能因思维障碍、情绪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失去行为自控能力出现攻击性或伤害性行为造成自伤或第三人伤亡等意外,如:误食、误伤、软组织损伤、骨折、死亡等;
7.为避免失智长者出现可预见的意外伤害,我们对躁动、有伤害行为倾向的失智长者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由此可能会出现软组织损伤、皮肤破溃等意外;
8.卧床长者存在不同程度的低蛋白血症或患有免疫功能方面的疾病,极易出现皮肤意外:皮肤水泡、压疮等;
9.长者住院期间,发生疾病变化,需转医院治疗时,由我院相关部门根据长者疾病缓急程度,通知亲属,并及时转院,病情紧急时先转院后通知。亲属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需陪护的,护理费由亲属承担。未经医院许可,不得私自转院;
10.老年人疾病晚期,需在医院内过渡临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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