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吉林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延吉市
- 机构类型:福利院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崔亨在
- 开业时间:2004年12月10日
- 床位数:5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 收费区间:1900 - 26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沈院长
- 地 址:吉林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延吉市 依兰镇 新光大桥(左拐) 长白山梦都美(对面)
-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1245497.html
- 交 通:
- 公交车:61路,11路 长途线:图们,石岘,王清 公路车。
机构介绍
设施
生活区老人居室分为一人、二人、四人间不同户型,每个房间内空调、热水器、呼叫器、衣柜、电视、卫生洗浴间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除此还有公共浴室、公共洗衣房、厨房、餐厅,硬件设施完善,能满足老人生活起居的所有需要。
室外娱乐区为全防腐木加绿化设计,设有凉亭及娱乐健身小广场,空气清新,环境宜人。室内有多功能活动室、棋牌室、老人兴趣小组,做到让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医疗康复区可以为老人提供专业贴心的医疗护理。本着追求“关注健康、维护健康”的服务宗旨,定期的检查、齐备的治疗康复设备、定点挂钩医疗单位以及完善的健康保障措施让每一位入住老人在休闲养老中获得健康康复,在健康康复中享受休闲养老。
服务内容
分级护理服务:
一、自理:
1、早晨督促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督促老人洗脸、洗手、洗脚。
2、督促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更换衣裤。
3、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位清洁。
6、鼓励老人到食堂用餐。
7、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活动。
二、半自理
1、早晨帮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帮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
2、帮助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帮助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次。
4、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一个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位清洁。必要时及时更换。
6、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
8、鼓励并帮助老人到食堂用餐。
9、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并定时消毒。
10、口腔护理清洁,皮肤护理。
11、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12、对行动不便老人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13、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活动
三、特护
1、早晨为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经常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口腔护理清洁。皮肤护理。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老人,定时翻身,变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防止褥疮发生。
4、做好老人大小便护理。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老人,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洗下身、勤更换衣被,保持老人清洁、无异味。
5、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6、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无碎屑。
7、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次。
8、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9、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10、提供24小时专门护理,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
11、细心观察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
12、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13、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4、对患病老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入住须知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监护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入住准备:
1、老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被子、枕头、
4、老人医保卡及近期必需药品及有关病例证明;
5、入住相关费用;
6、老人所用床、床单被罩、防滑垫、靠背座椅、内部电话等均由院方提供。
7、入院老人必须提供镇级以上人民医院身体检查单据。检查项目如下:
①肝功能HAA+两对半;②胸透。
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本院部门主管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办公室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书;
3、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
4、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服务。
协议解除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注:我院实施分区管理,分为自理区,半自理与不自理区,入住后的老人需要按照实时身体自理情况与护理等级进行调区(AB区一层为半自理区,二层不自理区、三期公寓为完全自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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