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江西 - 赣州市 - 章贡区
-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养老公寓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彭友平
- 开业时间:2010年6月26日
- 占地面积:110亩
- 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 床位数:120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 收费区间:1800 - 58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陈女士
-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国道园区段69号
-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1245032.html
- 交 通:
- 127,151,152路公交车直达公寓,火车站和汽车站乘坐51路终点站转乘127路即可
机构介绍
服务内容
2。长期托养
3。轻度和中度失智护理,生活锻炼课程
4。失能半失能生活照料
5。门诊医疗服务
6。中风后其康复锻炼
入住须知
赣州杨仙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公寓服务的宗旨:“一切为了老年人的快乐、健康、长寿”。
一、入住本公寓必须托养人、担保人自愿,公寓根据入住人(托养人)的需求,提供优质的住宿、饮食、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做到热情周到,服务至上。
办理入住手续如下:
1、入住(托养)老人需出示近期(半年以内)体检报告(县级以上医院),如没有可到赣州市市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做到如下项目:
A、肝(11项)、肾功能(3项),乙肝两对半;
B、空腹血糖、血脂(7项)、血压,血常规;
C、甲肽蛋白 ,癌胚抗原1;
D、心电图,肝胆胰脾双肾B超,子宫附件B超(女性),前列腺B超(男性);
E、胸透。
2、如实填写《杨仙老年公寓老年入住(托养)申请表》及《老人申请办理入住手续签署表》。签订《老人入住托养合同书》一式两分,必须有担保人签名,以保证履行担保人职责,共同执行协议,维护老人权益。
3、老人入住公寓前,家属必须如实告知公寓老人真实身体情况(精神、疾病),精神病、传染病、癫痫和严重扰乱他人现象的老人不得入住公寓托养,隐瞒被发现者,一律退回,并交纳相应手续费。
4、入住日期以本人自愿为原则,由公寓具体作出安排,办理入住时,应由第一联络人携同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合同。
三、为了保障双方利益,凡入住托养老人,必须由公寓、入住人(托养者)、第一担保人三方共同签定《杨仙老年公寓预订客户入住托养合同》。
四、入住长短任选择。办理入住需要老人及委托人(第一担保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老人两张2寸照片。
五、入住老人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交公寓财务部免费保管,若未交保管而造成遗失自行负责。
六、入住老人在入住时需带齐日常衣服、洗洁用品、卫生用品,并印姓名小布片缝在衣服上,以免晒衣造成不必要的调错、遗失,由老年公寓提供入住老人使用的物品(房间物品明细表附后),如有损坏公寓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七、要求入住公寓的老人待一切手续办完后,因自身原因改变不能入住者应交纳手续费100元。
八、凡经老年公寓同意自带的家用电器,须经公寓维修班检查后方可使用,按照电表度数,按规定收取电费。强行或隐瞒带入使用造成事故者,公寓追究其责任,其后果自负。
九、入住老人必须遵守老年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老人守则》,听从医护人员及管理员的指导、配合护理和治疗,安心养老。
十、如出现下列情况,其后果公寓方概不负责:
1、因入住者自身原因发生的各种隐蔽方式的自杀行为;
2、因入住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正常疾患伤亡;
3、因入住者与其他被托养人发生打架斗殴等过错导致的伤害结果;
4、被托养期间因入住者自身疏忽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5、因入住者未按甲方规定正确使用健身娱乐等设施所造成的伤害事故;
6、因公寓工作人员在服务中作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入住者伤害结果,以及由该伤害结果引发入住者原有疾病发生并发生并发症,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其他因入住者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伤害事故。
十一、意外事故责任事宜:保险单位不向年龄超过65岁老人开放。意外情况责任自己负责。户口章贡区的,由老龄办为全区老人购买1元的意外保险,具体事宜咨询社区居委会。由额外的意外保险可以统一购买的话,公寓将第一时间统一咨询老人意愿,统一购买,承保老人的意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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