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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份提案聚焦养老问题

  面对河北省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河北省部分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多份提案聚焦养老问题
  从省民政厅获悉,“十二五”时期,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将十分严峻,预计到2015年,河北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08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5%。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医疗、服务等一系列需求。而目前河北省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省已建成县级民政服务中心580个,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4.7万张,农村社会幸福互助院11400个,每千名老人的养老机构床位在16张左右,到“十二五”末将达到38张左右,只能满足4%的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
  在农村普及“互助养老”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0.32%。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老人对一般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不适应,不愿“走出家门”选择机构养老。据调查,绝大多数老年人是单独居住,70%以上“空巢”独居,仅有1%住养老院。省民革提交提案指出,目前,居家养老仍然是农村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肥乡县农村正在兴起的互助养老模式给解决养老问题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鼓励农村地区创建‘互助幸福院’。”省民革建议,可以利用农村“撤点并校”后的空闲校舍,作为创建“互助幸福院”的房屋设施。而且,凡是创建“互助幸福院”的,县财政都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补贴,维持其运转。
  省民革认为,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在新建居民楼群的工程设计阶段,应有意识地为孤寡老人的生活安排、老年人的休闲活动场所进行安排,建起适合孤寡老人生活和所有老人的休闲活动场所。省民建也建议,发挥老年人之间容易沟通的优势,创新以老养老互助队伍,将低龄健康老人组织起来,结成助老服务对子,为高龄需要照顾的老人提供服务,把服务时间“储存”起来,当他自己需要生活照料时,优先享受同等服务。
  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其发挥更大作用,省民进建议,新农保政策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因地制宜地确立各方缴费比例、省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及优惠政策。对国家级贫困县,省、市可按7:3的比例全额补贴,对经济发展一般的县按70%进行补贴,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县按30%进行补贴。
  提案提出,增加政府保费补贴的梯度差别,遵循“农户缴费档次越高、政府保费补贴占农户缴费额的比例不变或递增”的原则,使保费补贴能够充分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对于缴纳保险费连续15年以上的参保人,政府应给予一定的额外补贴,或者提高相应的补贴比例,以提高年轻人和中年人的参保热情,增加个人账户储蓄金额,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省民进认为,应充分发挥家庭养老、新农保、商业保险和土地养老的不同作用,积极构建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基础,个人储蓄养老、社会福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以更好地保障和提高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推进“以房养老”模式
  “应该加快多层次、多元化、满足高端需求养老模式的推进。”省九三学社在提案中认为,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要发展更加高端、服务更加人性化的养老机构,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同时,省九三学社建议,应推进“以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又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这种模式专门针对有产权房的老年人。老人可以把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目前,很多老年人收入不高,但都有自己的住房,这种模式值得大力借鉴和推进。
  为独生子女设老人护理假
  目前,养老模式最主要的仍是家庭养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家庭结构的调整,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再加上家庭结构“四二一”模式的形成,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四位老人的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很难的。
  徐深委员认为,除了强化养老机构的建设、社区照料体系的建设、老年护理服务与制度建设外,应出台鼓励成年独生子女与父母同住或近住的优惠政策,引导成年独生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徐深委员解释说,比如,对与70岁以上老人同住或近住的成年独生子女,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或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优先入住廉租房;增设每年5-7天的老人护理假;提供通勤交通补贴和困难家庭专项补贴等。“这样,既可以减轻社会养老压力,也满足了老人的亲情需要。”徐深说,应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独生子女父母保障模式,确保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生活高枕无忧。
  创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完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各类人性化服务。”马振清委员说,比如医疗、生活、探访、外出陪伴、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使老年人在各方面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马振清认为,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他建议采取公益岗位、劳务派遣、志愿者和与社会服务机构签约等多种形式招募服务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且设计一套奖励办法,使志愿者发挥专长,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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