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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全国养老服务机构院长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2年9月7日—10日,2012年第四期“全国养老服务机构院长培训班”在北京中民大厦举办。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明亮、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晓丽、山西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卫东等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此次培训班是由山西省民政厅救助处统一组织,针对全省敬老院院长进行培训。

  王素英副司长在致辞中传达了政府对老年工作的重视以及“十二五”期间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从宏观角度分析了我国当前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形势,指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老人福利事业推进年”工作的重要举措。

  王卫东副厅长分析了山西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具体情况,强调学员要高度重视我国快速老龄化的客观形势,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学习,积极交流,将所学到的知识待会工作岗位,提高从业人员的为老服务水平。

  张明亮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要求学员们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向,认清形势,抓住机遇,通过此次培训班的学习认识到国家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发展趋势,明确当前的工作任务,学以致用,为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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