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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五保供养申请流程


一、五保供养对象的确定范围:


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对持有我市农村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村民:1、无劳动能力的;2、无生活来源的;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可享受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或户主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


(1)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界首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表》。


(2)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社区)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界首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民主评议及公示情况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调查、核实,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干部在《界首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表》签署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应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市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委会在公开栏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在《界首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予以批准,并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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