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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

  • 来源:北京民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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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2-12 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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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将继续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今年,主要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五方面、40个类别购买300个公共服务项目。请各社会组织于2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项目工作。具体申报程序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所属社会组织经"枢纽型"社会组织同意、各区县社会组织经各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分别向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送项目。

  电    话:85156771  85156740

  电子信箱:shfw2000@126.com

  地    址:正义路南口华风宾馆6219房间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月 10 日

  一、项目方向

  (一)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类(代码:shgg)

  1.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项目

  2.扶老助残服务项目

  3.支教助学服务项目

  4.扶贫助困服务项目

  5.公众卫生健康知识普及服务项目

  6.就业、创业帮扶服务项目

  7.公共安全教育训练推广项目

  (二)社会公益服务类(代码:shgy)

  8. "北京精神"宣传践行推进项目

  9. 社会志愿公益服务项目

  10. 高校社团公益服务项目

  11.绿色生活方式引导项目

  12."做文明有礼北京人"宣传教育推进项目

  13.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项目

  14.人文关怀与社会心理服务项目

  15.特殊人群服务项目

  16.网络自组织文明自律引导服务项目

  17.应急救援综合服务项目

  (三)社区便民服务类(代码:shbm)

  18."一刻钟服务圈"便民服务拓展项目

  19.家政服务提升推广项目

  20.社区居民出行便民服务项目

  21.社区"一老一少"照护服务项目

  22.社区智能化便利服务项目

  (四)社会管理服务类(代码:shgl)

  23.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项目

  24.社会组织孵化项目

  25.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提升推广项目

  26.与在京国际组织、国家行业组织交流项目

  27.社区管理及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试点项目

  28.国际化社区服务管理试点项目

  29.社会矛盾调解服务项目

  30.社区矫正帮教服务项目

  31.新居民互助服务管理项目

  32.专业社工管理岗位项目

  33.专业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试点项目

  (五)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类(代码:shjc)

  34.网格化社会管理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35.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项目

  36.社会舆情监测与分析研究项目

  37.虚拟社会信息交流及引导机制研究项目

  38.社会心理服务研究项目

  39.社会动员机制研究项目

  40.社会和谐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项目

  二、申报主体

  (一)项目主责单位

  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使用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主责单位,负责所主管和联系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筛选。项目原则上须经由主责单位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可以依据本指南申报项目。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社会组织,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组织所主管和联系社会组织开展的大型综合性项目,可由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申报单位。

  拟由在相关部门备案或其他未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开展的项目,经主责单位同意,可以主责单位名义申报,但须注明实际承接的社会组织。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应符合财政资金支付范围和北京市社会建设发展方向,能起到建立机制,填补空白的作用,属于单位职责、已由部门预算保障的项目,仍由原经费渠道解决;通过任何途径已由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购买对象。

  2、鼓励申报单位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提倡区县财政配比项目资金。凡可能涉及两个以上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表》相应部分注明。

  3、项目预算不得用于提高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和改善自身办公条件的支出。

  4、作为承接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原则上同年度只能报1-2个项目。

  5、项目申报涉及五大方面,均需按照代码填写申请书。跨领域的项目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类别申报。

  6、《项目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服务范围、服务方向和服务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服务对象或服务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7、申报项目全部实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工作成果。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须登录政府购 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系统(http://210.73.89.225/gongwei/ )或从北京社会建设网(www.bjshjs.gov.cn)点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系统” 按钮进入系统登录界面,注册社会组织相关信息,经主责单位同意后,填写录入《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表》,进行网上项目的申报。(详细信息可参见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系统上的《系统使用手册》)。

  2、主责单位网上审核《项目申报表》并提出意见后,将项目汇总提交上报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纸质版《项目申报表》录入、提交、审核无误后,打印盖章,报相关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或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2年2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电    话:85156771   85156740

  传    真:85156768

  电子信箱:shfw2000@126.com

  (二)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及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社会工委、社会办)联系方式参见北京社会建设网

注:通过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作为主责单位申请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的社会组织,必须为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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