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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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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2-21 1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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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幸福广东建设,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信息化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力争到2015年,建立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省老年人口服务需求增长相适应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实施养老服务建设的重点项目如下:

  一、建设省级养老机构示范项目。兴建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具有全国示范性的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和全省社会福利机构培训基地。兴建广东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建设具有养老托管、医疗康复、老年大学、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国际交流、认证培训等多种功能,能够辐射周边地区,在全国具有示范标杆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基地,并纳入国家和省重点发展项目,提升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二、建设居家养老示范中心(站)及家庭服务中心(站)。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辅,大力挖掘和整合街道(乡镇)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着力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项目,构建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工作模式。建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理疏导、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或家庭服务中心。广东省将重点建设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同时在其他市各建一至两个省级示范中心。各地要积极开展居家养老示范活动,在城乡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家庭服务中心(站),大力推进省居家养老服务广覆盖、上水平。

  三、建设市、县养老福利机构。对欠发达地区未建有或未建成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的11个市、县(县级市),省重点支持其建设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消除空白点,至“十二五”末,实现全省市、县(县级市)都建有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支持欠发达地区对现有的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改扩建,完善机构养老服务环境和条件。

  四、建设“五个一”工程。到2015年,地级以上市各有一所省一级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乡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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