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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7月起可全额购买社保

    卖保险的也有保险了! 东莞保险营销员7月起可全额购买社保

    卖保险的人却没保险,保险营销员社保“真空”问题将在东莞得到彻底解决。记者昨日从东莞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东莞近3万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可通过所在保险公司自行全额购买社保,并开始享受保障福利。

    广东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就此表示,希望东莞尽快落实好,拿出成果方案,作为经验全省推广。

    自愿参保全额缴纳

    东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说,从法律关系上讲,保险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保险公司就不必给保险营销员缴纳基本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去年底,深圳率先在全国解决了我国保险业普遍面临的这一难题,东莞借鉴深圳经验,目前已经通过协会向东莞各保险机构下发了《东莞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和《东莞市关于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两份文件,来解决这一问题。”叶汝全说。

    按照上述两份文件的办法内容,保险营销员可自愿参加东莞市的企业养老保险(含地方养老保险)、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保费将由东莞的保险营销员本人全额缴纳,企业并不负担任何费用。叶汝全强调说:“接下来,保险公司要把需要购买保险的保险代理员汇总起来,并把保费转到协会的专门账户,协会再把资料和保费统一提交到社保局,保费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绝不允许挪作它用。”

 
连缴15年可领退休金

    那么,此类参保人的参保待遇是否与普通参保人有所不同呢?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昨日称,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在满足了相关参保条件后,其与职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保障待遇。以养老保险为例,参保人只需连续足额缴费满15年,等到其退休时(男60岁,女55岁)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具体的缴费办法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0%,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基数以个人申报数为参照,但数额不得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现为8277元),同时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920元。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保险费率的不同,医疗保险实行金卡和银卡两种标准,但不得同时选择参加这两种保险,并由保险公司选其一为参保险种,保险营销员将根据公司选定险种参保。其中,金卡缴费费率为9.125%,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银卡缴费费率为1.9%,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现为1200元)。不过,银卡参保人还需同时缴纳8元/月的门诊费用。(记者/彭子英刘进)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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