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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统一各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

尽快统一各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体系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乐凯胶片集团总经理张建恒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和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切身利益和保障水平,减少社会不公平因素,使社会保障逐步走向人人平等,需建立国家退休职工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并尽早实现全国统筹。

  1、在职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采取不同的分配制度,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已经基本被社会各阶层所接受。在职时讲效率,二次分配要讲公平。退休后,不论机关人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都应该享受相同的国民待遇,建议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现阶段,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达到90%以上,而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只有60%左右。公务员养老金调整机制也不同于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方式。由于分属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办法,机关与企事业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有不断拉大的趋势。比如,1990年,机关月人均养老金145元,企业149元,两者差不多。到2004年,机关上升到15932元/年,企业为7831元/年,相差近两倍,个别地方甚至达到或接近三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影响了社会和谐,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近几年反映强烈的军转干部、教师等问题就是因为退休后出现的收入差距过大而引起的。

  2、由于国内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养老金计算方法不一致,标准不统一,水平差距较大,劳动者普遍趋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流动。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劳动者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新建账户,但退休后回户口所在地,由于原账户无法转移和接续,享受不到工作地的养老待遇。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尽早实行全国统筹。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统筹层次仍然停留在地市一级,甚至有的还在县一级,较低的统筹层次造成各地养老保险费率负担轻重不一,损害着市场经济的公平环境,进而影响着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阻碍着全国劳动力市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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