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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康桦长乐养老院 8张图片 人气:21214

广州市康桦长乐养老院

  •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415号(同德乡站)
  • 床 位:950张
  • 收 费:2000-3500
  • 机构电话: 请登陆后查看
  • 更新时间:2021-12-2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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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广东 - 广州市 - 白云区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公办
  • 负 责 人:刘院长
  • 开业时间:2006
  • 占地面积:5000
  • 床位数:95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 收费区间:2000 - 35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客服部
  •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415号(同德乡站)
  •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40932.html
  • 交 通:
  • 康桦长乐老年公寓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西槎路415号-421号(同德乡车站旁) 乘车路线:17、71、80、134、175、176、179、196、212、215、228、238、 241、524、527、543、545、832、夜2、夜15、夜21公交车至“同德乡站”下车即到

机构介绍

康桦长乐老年公寓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市级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康桦长乐老年公寓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415-421号。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多平方米环境优雅,林荫小道,庭院幽径,休闲长廊,设备齐全,交通方便。康桦养老集团属下的康桦医院是市医保局、卫生局批准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17种慢性病、门特(家庭病床)。凡已办医疗保险者入住康桦长乐老年公寓,可享受普通医保、门慢、门特(家庭病床)政府待遇。

 

       康桦长乐老年公寓共有楼层八层,设有950多 张床位。设有健身路径、阅览室、娱乐室、医疗室,为老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娱生活和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康桦长乐老年公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医 疗为主导、以遵老为支撑,以家人满意为目标,以求新发展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创造和谐、美满、幸福的家园。实行人性化管理,专业的医疗护 理人员为老人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集文娱、锻炼、休养、康复于一体。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老人着想,一切为老人服务的宗旨,追求二十一世纪亲情养老,科学 养老,文化养老,环境养老的新理念,“实行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的办院方针。全院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视老人如亲 人,用热情周到的服务,努力为老人营造温馨的家园。

 

设施

保健室 单人间 双人间 娱乐室 花园 健身房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级别服务内容:

1)三级护理:
   身体健康状况尚好,活动能力较强,无器质性病变,个人日常生活基本自理。
护理内容:送饭、送开水,室内清洁等。
2)二级护理(介助):
  身体状况欠佳,肢体、脏器功能减退,活动能力受限,个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
护理内容:含三级照顾护理服务外,提供起居,洗衣服,挂蚊帐,叠被子,倒二便。
3)一级护理A级(介护):
   身体状况差,肢体,脏器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护理内容:含二级护理服务外,给予冲凉,洗头,二便护理。
4)一级护理B级:
   身体状况极差,功能严重障碍或减退。
护理内容:含一级A级内容项目外,定期翻身,防褥疮,喂饭或鼻饲,插尿管者。

入住须知

      一、凡入住的长者,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传染病方可入住。携带长者及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长者小一寸近照2张;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二、收费方法

财务收费时间为每月3—10日,逾期欠费者,从逾期之日起,每日计收滞纳金为应收款3%缴费。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 护理费、床位费、膳食费:按天数实际计费。

2、 一次性设备购置费:按行业规定,缴定后不再退款。

3、 评估费:每年1—2次(按长者实际情况定)每次50元。

4、 每年体检费:按每年的体检项目规定,由医院统一收取。

三、必备品

备齐长者所需衣服,绣上姓名,裤腰改成橡筋裤头。如行动不便的自备轮椅,大小便不能控制的自备尿布、坐便器等。入住的第一次床上用品,由院方负责,损坏后(如棉被、床单等)由家属自负。如需特殊物品须征求院方同意。电器、电插座、氧气瓶、热水袋等物品,需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使用。

四、请勿给长者携带贵重物品或金钱入院,如有遗失,本院恕不任何负责。长者不可携带利器、攻击物品及其他违禁品等,以确保长者安全。

五、离院:不论任何原因离院者,双方均需提前30天通知(百年终老不在此例),出院前担保人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及清点所有财物;月费不退,押金凭押金收据退还。

六、请假:如家人陪同长者或自行外出以及外宿,需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回院后销假,外出发生任何意外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长者如需特殊照顾,费用由家属负责。如早茶点心、煲中药、加菜等一律收回基本费。注意食物卫生,不得储藏容易腐变的食物,必要时院方代为处理。

八、长者入院后,院方有权按需要或根据长者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床位,并通知家属。

九、我院欢迎并接受各界人士的馈赠,但谢绝给员工红包、小费、礼品及请吃。尚有本院员工向长者或其家属索取款项或利益者,请据实向本院办公室举报。希望您及家属从爱护我们的员工出发,自觉配合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

十、探访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14:30—21:30时,其它时间探访请事先联络本院以作安排,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探访时间内请勿大声喧哗或涉及家庭矛盾、纠纷。

十一、本院严禁任何人在房内吸烟,若有需要,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吸烟;严禁擅自进厨房或洗衣房;勿在房间和院内烧纸及燃香烛,以确保我院消防安全。

十二、院舍公共地方及设施,长者共同分享,应珍惜用水、节约能源、爱护公物、长者居住的房间内不得乱堆杂物、注意个人卫生及穿着整齐。

十三、长者担保人或亲属须明白,本院并不可能完全避免意外,本院亦恕不可能为所有意外负责任。(因此建议入住老人购买平安或其他保险公司的老人意外保险,以防老人出现〈骨折、外伤〉得以保障。)但本院承诺在长者发生意外时,会尽快处理,及在有必要时即送医院救治。

十四、如遇老人有精神情绪方面障碍,无法配合护理工作,本院有权采取相应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五、老人入住后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有暴力倾向、或被发现经常盗取破坏本院公物或其他长者的私人物品、以至伤害或严重滋扰其他长者的生活秩序之行为,为保障其他长者利益,院方有权要求退院,并追讨赔偿。

十六、为加强院方与长者亲属的沟通和联系,担保人或亲属如更改电话号码或住址,请及时通知院方。

以上须知根据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条例订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特此知照担保人及家属。

注: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入住的事项,您可以与我院咨询人员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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