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列表
南宁市兴宁区颐康养老院 4张图片 人气:23312

南宁市兴宁区颐康养老院

  • 地 址:南宁市共和路168号基督教综合楼4楼
  • 床 位:70张
  • 收 费:900-1700
  • 机构电话: 请登陆后查看
  • 更新时间:2022-01-20 10:19
  • 
    分享到:

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广西 - 南宁市 - 兴宁区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黄荣国
  • 开业时间:2009年
  • 床位数:7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特护 
  • 收费区间:900 - 1700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黄荣国
  • 地 址:南宁市共和路168号基督教综合楼4楼
  •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24867.html
  • 交 通:
  • 南宁市共和路168号,坐车到市中心下车

机构介绍

颐康养老院位于共和路168号基督教后楼4~7层,毗邻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 2楼为基督教堂,预计床位70张,主要接受本市有需要的老人入住安度晚年。院内设有双人间、三人间、五人间。房间宽敞明亮,通风通气良好,配有独立卫生间、床头呼叫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大彩电,家具等设施。


本院为老人提供的住房,室内外卫生有员工每日负责清扫,开窗通风,消毒,床上用品定期清洗,生活起居非常方便,开设营养食堂,提供各种丰富的膳食,任老人自行选用。附近的朝阳花园,为老人提供休闲、锻炼、沐浴阳光的地方,市第七人民医院方便老人看病就医,为孤寡老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养护,照顾,康复等养老环境,是怀集孝心,献普天夕阳,金色年华,享慈善关怀的最好选择。

 

 

 


设施

配有娱乐室、独立卫生间、床头呼叫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大彩电,家具等设施

服务内容

项 目

护理对象

护 理 内 容

收费标准

特级护理

神志不清,无表达能力,大小便失禁,不能自行更换体位,吞咽困难、鼻饲,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或家属有特殊要求者。

严密观察、心里护理、鼻饲(喂食)、喂药、定时翻身、洗澡、衣服随脏随换、随时更换尿屎布片、晨晚间护理。

         1600-1700元

一级护理

神智尚清,身体状况较差,能表达意识,活动能力受限,大小便需护理,须喂食,生活不能自理:较严重老年痴呆及双目失明者。

经常观察,心里护理、送水送饭、喂食、喂药、洗澡、衣服随脏随换、倒大小便、更换屎尿布片、洗剪头发、剪指甲、晨晚间护理。

         1400-1500元

二级护理

神智清楚,能表达意识,活动能力部分受限,无二便失禁,床边能自行排便,生活能部分自理,无需喂食,轻度老年痴呆者。

定时巡视老人、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流通、防止交叉感染、送水送饭、洗碗、洗衣服、剪头发、必要时喂食、喂药,扶助老人洗澡,晨晚间护理。

         1200-1300元

三级护理

生活能完全自理、身体状况良好,活动尚好,个人日常生活能自理,如沐浴、自己洗衣、大小便等。

室内空气流通,整洁卫生,送水送饭,整理床上用品,定期清洗床上用品,指导健康卫生宣教。

         1000-1100元

入住须知

颐康养老院入住须知


您好:

欢迎入住颐康养老院,这里环境优美、空气新鲜,繁荣热闹,交通方便,是南宁“绿城”之中的一颗明珠,适宜老年人颐养天年。本院办院宗旨“让老人满意,让亲属放心”追求二十一世纪亲情养老、科学养老、文化养老、环境养老的新观念,实行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的办院方针。


办理入住手续流程:


(1)    老人或家属提出入住申请,保健医生确认可以入住。

(2)    充分了解养老院居住环境,详细阅读入住需知和入住合同。

(3)    选定入住房间和床位,确定生活护理级别。

(4)    填写入住登记表,签订入住合同。

(5)    提供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交费入住。


入住需知:


(1)    凡自愿来我院养老、疗养均可预约入住。

(2)    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本,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病历,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经我院批准后,办理入住手续。

(3)    为及时掌握入住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入住时需做必要的体格检查(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B超、心电图等),本院不接收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

(4)    老人入住时,不准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零用现金,请妥善保管好,以免丢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5)    本院备有床上用品,入住者携带的被褥、枕头、衣物等生活用品,均应绣上自己的名字,以免差错。

(6)    入住者家属应确定一人经常与院方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与医疗情况。

(7)    我院同时办理临时性(三天以上)住院业务(如儿女外出开会,出差等老人需要照顾)。

(8)    入住老人连续离开5天以上,按实际天数退回伙食费,其它费用照收。

(9)    按时缴费,逾期不交,每天加收5‰滞纳金。

(10)本院休息时间(晚21:00-7:00)外,其它时间均可探望老人,节假日可将老人带回家。

(11)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本院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送养方负责。

(12)老人入住我院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在本院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订附加条款,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责。

(13)如老人病重未到医院抢救,病故在我院,当月收取临终关怀费500元。如同意我院负责给老人洗脸、擦身、穿衣,需再交费200元。

(14)入住者原订住一个月以上而不到半个月,自动要求出院者,按半个月计价收费;超过半个月以上,按一个月计价收费。

(15)入住时需交押金1000元。本押金不动用,出院时凭收据退给家属。

(16)签字的送养人须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院要求入住老人外出应进行登记或写 假条,以便管理和对老人服务。       

 

南宁市兴宁区颐康养老院评论(0条)

我要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上传老人资料
添加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