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湖南 - 长沙市 - 雨花区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公办
- 开业时间:1994年01月01日
- 占地面积:8亩
- 床位数:30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 收费区间:3000 - 60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张先生
- 地 址:洞井街道和平社区和平小学旁
- 网 址: www.klnh.net
- 交 通:
- 702、703、802、140到汽车南站或和平村下车,
入住须知
一、住养对象条件
2、无传染病和精神类疾病。
3、符合入住条件的老年痴呆患者,经监护人同意入住专护区。
4、申请入住老人持有长沙市户口,或至少有一名子女持有长沙市户口且在长沙市内有固定居所。
二、办理入住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2、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医保手册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照片四张;医疗保证金、物品押金、首月住养费、其他首次入住时的相关费用;长沙市中国银行储蓄卡一张(用于老人费用缴纳,本中心不受理现金)。
三、注意事项
2、根据《老人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前请按要求准备物品,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办理手续。房间内个人物品由个人保管,公共物品与室友共同保管,水电费由同房全体室友共同分担(四人间分摊1/4,双人间1/2,以此类推)
3、入住一个月为试住期。在此期间,老人如果不能适应新环境,或无法适应住养管理,将要求老人退院。试住期满前7天内,监护人需到院内办理相关手续(如老人符合常住条件,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来院为老人办理试住转常住手续,如老人不符合入住条件,请监护人办理退院手续)。
4、中心仅接待老人监护人办理住养手续,家属必须为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险。
5、办理入院手续的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6、建议老人不携带任何贵重物品(现金、存折、贵重首饰等)入住,但必须配备老年人专用辅具。
7、禁止携带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入院。
8、通过评估审核后,中心会对老人做家访,家访费100元/人,监护人须提前预交。如老人入住一个月后转为常住,家访费返还。原则上,近距离家访费免交通费,较远距离先加收50元,按实际产生费结算(加收范围按公式区域)。
9、通过家访后,行政部电话通知家属,预约入住时间,老人方可入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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