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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东风中医老年护理院 5张图片 人气:2024

十堰市东风中医老年护理院

  •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河南路10号
  • 床 位:200张
  • 收 费:1700-4500
  • 机构电话: 请登陆后查看
  • 更新时间:2023-06-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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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湖北 - 十堰市 - 张湾区
  • 机构类型:护理院
  • 机构性质:公办
  • 负 责 人:陈建
  • 开业时间:2015年6月15日
  • 占地面积:1000平米
  • 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
  • 床位数:20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认知障碍 病后康复 
  • 收费区间:1700 - 45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姜文
  •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河南路10号
  • 网 址: www.dfzyy.cn
  • 交 通:
  • 地址:十堰市汉江街办河南路10号(市内4.16.17.30.53.57路公交车东风中医院下车,沿河南路往汉江街办方向前行100米即到)

机构介绍

十堰市东风中医老年护理院由十堰市中医医院东风分院举办,位于十堰市汉江街办河南路10号,地处四方山脚下,神定河畔,沿汉江街办前行100米即到。这里依山傍水、交通便利、闹中取静、空气清新是天然的氧吧。

 十堰市东风中医老年护理院是十堰市卫计委、市民政局批准的十堰市首家以中医为特色的医养融合省试点单位,是罗家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理院一期建筑面积1000平米,开放床位62张,二期项目改扩建已经完成,安装了电梯,方便老人出入;改扩建房屋2000余平方米,对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1100平方米。改扩建后,医养融合总面积达4600平方米,设置150张。主要收治健康及亚健康老人、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临终关怀老人,可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提供集医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生活照料等全方位服务。

我院是地市合并前的十堰市中医院,具有深厚的中医文化底蕴和专业技术力量,配备有较完善的医学检查、抢救设备,有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医护团队24小时在岗值班中医品牌独树一帜,以中医的调阴阳、和气血、保精神为原则,可根据长者健康需求提供中医中药治疗、药膳、药浴、推拿、针灸、熏蒸、拔罐、中药塌渍等中医特色服务,以期达到养生、保健、长寿的目的。同时,我院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治疗优势,依托医院本部(十堰市中医医院)的技术力量,方便长者及时救治和转诊,对急诊及重大疾病与120实现联动并开辟绿色通道。医师每天按时查房,医护人员定时巡房;用药、治疗等服务到床边,医疗保障无忧。

医院目前已开通了十堰市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张湾区新农合、张湾区优扶对象、十堰市工伤医疗定点单位、房县职工医保、房县居民医保、房县新农合、竹山新农合、竹溪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即将开通其它县、市区的医保、农合。

国家为了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鼓励群众小病、常见病、多发病、慢病和大病后回到社区康复、治疗,因此,实行在社区医院住院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好政策。我院是一所社区医院,医院执行一级收费标准,长者因疾病住院,我们能提供就医的便利和保障,同时减轻长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地址:十堰市汉江街办河南路10号(市内4.16.17.30.53.57路公交车东风中医院下车,沿河南路往汉江街办方向前行100米即到)

设施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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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须知

入住流程

咨询室接待老人及家属,询问目的

目测老人符合入住条件,通知体检后来寓

收取老人一寸照片2张

复印老人及担保人身份证

老人进行健康体检根据体检情况、身体状况安排老人居住区

与老人及家属签订“入住协议”

通知护理员准备房间及床位

请家属区财务室交款

通知护理员接老人

发给老人房间钥匙

 

入住须知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住,由本人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由家属中第一责任人与公寓签订入住协议。

二、公寓不接收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的老人入住。

三、入住者须交纳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个人入住申请一份,家属及老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三家以上医院体检表,其主要内容包括:

1、胸透(排除肺结核);2、肝功(要求有澳抗指标,排除肝炎);3、心电图;4、精神科开具的证明(无老年痴呆、无精神障碍、神经正常);5、皮肤科开具的证明。

四、入住老人自备日常换洗衣物、洗漱用具、日常生活用品(脸盆、脚盆、小凳子、拖鞋、开水瓶、毛巾、肥皂、手纸等)。

五、入住人不准私自将电器带入公寓,否则后果自负

六、文明修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务、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七、入住人员须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公寓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八、来客探视,须遵守制度,自觉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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