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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

http://www.yanglao.com.cn 2008-09-27 09:09


9月27日,周正龙在辨认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从其家中搜出的老虎年画。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9月27日,周正龙在法庭上观看播放他指认拍照地点的录像。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9月27日,周正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新华网陕西频道9月27日电(记者梁娟)27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3时1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虎画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奖励2万元,数额较大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时非法持有军用子弹93发。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周正龙在法庭辩护时承认自己拍摄假华南虎照的事实,但他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犯诈骗罪表示不服,他认为奖金不是他主动要的,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周正龙的辩护律师为他做了有罪轻判的辩护。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认为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不是周正龙一个农民所及,相关部门草率发布信息扩散了周正龙做假的影响。

    经旬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周正龙在担任陕西省林业厅华南虎调查队向导期间,听调查队成员讲如果拍到野生华南虎照片,可能得到几十万元奖金。周正龙遂产生了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奖金的想法。2007年10月3日,周正龙用印有老虎图案的墙画制作的纸道具放置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附近的神洲湾马道子林区的草丛中,从不同距离和角度用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交替拍摄了假华南虎照共计62张。10月10日,周正龙和镇坪县有关工作人员向陕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出示了假虎照和底片,并虚构了拍虎经过。12日陕西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在镇坪县发现了活体野生华南虎。并奖励周正龙现金2万元。2008年4月,周正龙又让同村村民易远清协助其制作了木质虎爪模具,并在镇坪县上竹乡北草坡外拍摄了用虎爪模具伪造的华南虎脚印,以掩盖其此前拍摄假华南虎照的事实。另查明,今年5月18日,公安侦查人员在对被告人周正龙的住宅搜查中,查获军用步枪子弹93发。

    旬阳县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骗取政府奖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两项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周正龙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正龙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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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今日受审

 

图为周正龙造假拍摄野生华南虎所用的年画。 中新社发 赵景荣 摄

    备受关注的“周正龙案”9月27日27日上午将在陕西旬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旬阳县法院发布的公告称周正龙案件为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该案审理准许公民旁听。

    至此,引起不小波澜的“华南虎照”事件已经持续将近一年,以下是这一年来,“虎照事件”的回顾:

    2007年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但这一轰动性的消息随即引来广大网友质疑,指可能是纸老虎造假。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3日,面对外界对于华南虎照片质疑声,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听取了陕西省林业厅及相关人员关于去年开始的华南虎调查工作及镇平县野生华南虎照片情况的汇报,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国家林业局只是对保护区存不存在老虎这个事情,来做一个考察论证,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 “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新照片虎目圆睁,露出凶光,并依稀可看到部分虎尾。

    10月29日,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即使中科院有关专家认为照片有假,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8日,曾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

    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

    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老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12月2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3日,陕西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0日,围绕“华南虎照片”事件,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家林业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林业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

    12月14日,《科学》杂志又刊发华南虎年画图片,并配发短文介绍了近期中国摄影师协会和国家林业局的一些活动和反应。该杂志仍未发表任何鉴定性的评论。

    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12月19日,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

    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请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家林业局一案。

    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广大网民、广大公众很快就会知道“虎照”的真伪。

    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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