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晚报 徐道发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黄石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正式下发,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对“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和高龄老人给予货币化服务补助。
据统计,目前全市60岁以上人口已达289991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1.52,市区近10万老人中只有千余人入住老年公寓,全市(城区)未入住福利机构的“三无”对象有244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人共有370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614人。
面对“银发浪潮”的冲击,市政府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市政府将对城区中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实行货币化养老服务补助,标准为: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中生活能自理的人均100元/月,半自理的人均200元/月,不能自理的人均300元/月;年满60周岁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人均150元/月;年满90周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老人人均100元/月。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者其他商品,不计入低保收入范畴。对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但符合条件的老人,也纳入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