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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60岁以后每月有55元养老金,是指日可待的好事了。在为农民朋友随喜之余,一些城镇居民不禁要问:“何时,我们也有55元!另外,农民缴20元就可以参加新农合,我们却要缴160元,交不起啊!”
据我们了解,在我们县一级,真正进入了社会保险大家庭的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硕果仅存的几家国有企业、极少数的民营企业、极少量的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这块积累的问题较多,机关事业单位所谓的临时工参保率低,民营企业参保积极性更低;其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在试行,但由于缴费能力的影响,参保率极低。估计,全体城镇居民中参加养老保险的不足45%。医疗保险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参保率不足35%。真正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吃皇粮的这一块、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和极个别的民营企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际上也不足20%。
城镇居民在昔日享受过城镇户口带来的优待,但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有的城里人除了风光不再之外,更多地品尝起生活的艰辛。像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后,原来的职工还系着社会养老保险这根安全带;而那些在乡镇企业工作一生的所谓的小集体工,企业卖掉分得两三千块钱后,再无任何保障。至于医疗保险,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前退休退养的还能够进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其他人员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然而,在基本生活得不到很好保证的情况下,人们要么拿不出钱;要么抱着家人不会得病的侥幸心理,徘徊在医保之外。一旦不幸患病,贫病交加,苦不堪言。
对于农民近年来的优遇,城里人既高兴又羡慕。最羡慕的是缴20元就可以参加新农合,而且有16元计入个人账户,可以用来购药或支付医疗费用;而报销比例跟城镇居民医保的差不多。现在又羡慕他们60岁后至少有55元的养老金,虽然数字小,但那是国家对公民劳动一生的肯定啊!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人一生的基本需求,也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条件。数量不小的城镇居民的生存状况还相当差,如其最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都无法落实的话,于其个人与家庭而言,无疑是一块心病、一块可能引起家庭崩溃的心病;于社会而言,无疑也是巨大的隐患、足以引起社会严重不安的隐患。
所以,广大的城镇居民,热切地盼望党和国家尽快出台更好的政策,让他们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政策之好,不在于待遇优异,而在于切合社会实际、切合弱势群体实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设定多个缴费与待遇档次,让大家有所选择;对于他们也应确定一个中央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一方面使无力缴费者得享国家保障,一方面使广大参保者有一种归属感、成就感。城镇医疗保险,在农业比重较大的县级,应该与新农合合并。一方面降低城镇居民的缴费压力,提高参保率;一方面又可以整合资源,加强医疗保险的管理与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