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养老动态>一位老人与北京太申祥和敬老院的风波

一位老人与北京太申祥和敬老院的风波

       丁老伯和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国际敬老院签订养老协议,一住就是17年。17年后,敬老院突然要求加收50万元的押金,而且押金可退。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国际敬老院服务质量很好,很多老人愿意缴纳押金,唯独丁老伯不肯就范。随着老人的增多,敬老院床位紧张,院方使出各种手段,不给他发饭券、做体检等等,企图挤走丁老伯。一怒之下,丁老伯将敬老院告上法庭。(《经济与法》 20170420 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国际敬老院里的风波)
       在对敬老院里的其他老人的采访中,不少老人表示,丁老伯人不错平时也会帮大家点忙,做些公益。唯独在这件事上认死理,不听劝。
       2017年4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丁老伯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养老院的做法没有违约的行为。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在敬老院中养老,对于有这样想法的老人们,法官也给出了自己的司法建议。
法官说根据年龄还有知识结构的差异,可能有一些现行法律或者法言法语上的理解不到位,有一些误会,或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自我保护意识也没有那么强。所以说对于养老合同的签订,还是建议让专业人士或者子女参与进来,把把关。
       丁老伯与敬老院之间的纠纷暂告一个段落,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养老问题是我国将来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养老行业在一定意义上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公益属性,我们应该认识到,从事养老行业的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发展与壮大,为了保障高水平的服务质量,适当盈利也是其必然要求,因此,养老行业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的互惠互利,互相理解,是这个服务行业不断发展与壮大的必然要求。

文章评论(0条)

我要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