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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困难老人照护保障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关爱照料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关爱工作的通知》,通过结对关爱服务的形式,守住独居空巢老人的服务底线。南通基本照护保险经验在全省推广。

     2016年,全省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共计2.68亿元,惠及37万老年对象;发放养老护理补贴1.03亿元,惠及12万老年对象。二是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大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基础上,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

     目前,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数达到34.7万张,占各类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56%。全省2万余家社区居家服务中心,一半以上由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品牌化、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组织不断涌现。

      三是加快乡镇敬老院功能转型。全省乡镇敬老院完成“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升级任务,并加挂了养老服务中心牌子,逐步实现了由五保供养机构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型。全省833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社会开放,占机构总数的75%以上。

     四是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布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加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能力;苏南、苏中、苏北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94%、83%、75%。全年新建112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5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五是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13个设区市均出台了支持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或实施细则,南京等地开展了医疗护理服务进家庭试点。强化特困供养机构医疗服务功能,采取内设卫生室、签订协议等方式,为特困对象及时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施“福馨工程”,推动康复服务进养老机构,已为500 家苏北养老机构配备了2000万元的康复设备。全省共有护理型养老床位数15.8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5.1 %;老年护理院98家。(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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