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每年拨500万补助居家养老
-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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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30 1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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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财政局昨日消息,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预算用于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补助,各区级等额配套。
补助分3种:一是对新办、改(扩)建或依托福利机构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对租赁的服务站(点)每年给予租金补助。对参与此项服务并保证运营时间5年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实行开办费补助,每床位补助1000元。二是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报酬进行补助。
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按1∶3的比例设置,所需经费给予全额补助。三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分别为月人均不低于240元、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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