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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台《养老机构失智照护专区建设与服务指南》

近日,嘉兴市制定出台了全省首个《养老机构失智照护专区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对养老机构失智照护专区建设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

《指南》共八章六十三条,重点明确了失智症照护专区的“设置区域、平面布局、环境布置、人员配备和服务提供”等六个方面标准,指导性和实用性比较强。

在“设置区域”方面

《指南》提出失智症照护专区设置在养老机构内部,并相对独立。

在“平面布局”方面

《指南》指出照护专区的布局应采取单元模式,对床均面积,卧室、公共活动区域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环境布置”方面

《指南》指出应遵循“居家”理念,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对地面、卧室、用餐环境和标识标牌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人员配备”方面

《指南》指出服务人员配备应与服务、运营和安全相适应,对人员配比、业务素质、技能培训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在“服务提供”方面

《指南》指出对入住照护专区的对象需进行失智症照护专项测评,并在饮食、如厕、康复、医疗、心理干预等方面为入住人员提供专业、适合、个性化的服务。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政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应设立失智证照护专区,床位数不少于总数的5%。

来源:嘉兴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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